招标编号:SGZB-2017-02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南省鹤壁市淇滨污水处理厂节能增效升级改造工程配电项目已由豫鹤淇滨能源【2016】18133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业主(招标人)为鹤壁市淇滨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鹤壁市淇滨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院内
2.2 投资规模:约300万元;
2.3 工 期:30日历天;
2.4 质量要求:合格;
2.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 招标范围:河南省鹤壁市淇滨污水处理厂节能增效升级改造相关配套设施(电缆、变压器、等),以及图纸中要求的全部内容、所有招标项的安装调试;
2.7 承包方式:综合承包(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具有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电力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并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叁级或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所投设备应符合国家对有关设备生产、质量、安全等方面的规定要求;收到保修通知后具有承修承试资格的人员30分钟内到达现场;
3.3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投标人须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含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被授权委托人);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四、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次招标采购资格后审,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核认定。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2月17日至2017年2月23日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站下载附件: 附件一:招标文件;附件二:施工图纸;附件三:工程量清单
5.2 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投标人应随时关注,自行查阅,招标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且不需投标人确认。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公告为准。因投标人未能及时查阅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否则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受投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鹤壁市淇滨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392-2299007
代理机构: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 133339258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