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地铁十号线解放南路站中水管道切改工程 已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天津中水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市长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中水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地铁十号线解放南路站中水管道切改工程,本工程共分三期:一期铺设球墨铸铁管和PE管共748.6米;二期铺设球墨铸铁管和PE管共267.9米;三期铺设PE管50.7米;最大管径DN500。本项目投资额约186万元。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
2.2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河西区
2.3工期要求:2017年3月27日 至 2017年5月26日
2.4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格: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非本市的施工企业应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5、本项目应配备:项目经理1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项目经理应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方式
4.1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投标人须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进津信息登记卡(外地企业)、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以上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 天津市长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报名。
5、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6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7年2月28日 至 2017年3月6日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2月28日至2017年3月6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 0 分 至 11 时 30 分, 下午 1 时 30 分 至 4 时 3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盖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盖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盖章)、进津信息登记卡(外地企业)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天津市长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获取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另行通知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另行通知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中水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韩松(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珠江道津典时代商业街B区9-11
联系人:张巍
电话:022-88488532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长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高秀华(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华苑产业园区榕苑路7号
联系人:杨生江
电话:022-28450216 传真:022-28450212
日期:2017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