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开发区雨污水管网改造提升工程—长城路雨水泵站工程 经 长发改投资[2016]70号 文件同意建设。项目建设规模为 9*11米泵站,三台45KW水泵,钻孔灌注桩和旋喷桩围护, 近期通过在雨水管道出口新建雨水泵站提升主管道排水能力至2.77m3/s,建设地址位于 开发区长城路 ,计划于 2017 年建成。项目业主为 都市股份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为 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 都市股份有限公司(招标组织机构为 长兴县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事务处 ), 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一.本次招标范围:
1、 本次工程改造范围为长城路雨水泵站的土建(含围护)、设备安装工程等,具体详见本工程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工程的概算造价260万元,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一)投标人:
1、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
2、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本次招标 不 接受 联合体投标。
5、浙江省省外的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表》。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1、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
2、 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三)其他:
1、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5年3月1日起至2017年2月28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机关档案为准)。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1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cxztb.gov.cn)上点击“投标单位登录”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后,点击“招标文件下载”,选择本项目相应标段点击“下载”,按照相关提示通过网上银行进行支付后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后,点击“生成银行帐号”生成本单位投标该标段的“保证金虚拟子帐号”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虚拟子账号”,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向子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及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招标文件下载的详细说明请下载和查阅《长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投标单位操作手册》。
3.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300元(其他电子评标平台使用费等在下载时根据提示支付),在下载招标文件时根据提示网上支付。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17年3月20日9时00分,纸质投标文件含光盘递交地点为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兴县龙山街道锦绣路8号市民服务中心四楼) 本工程 开标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CA锁登录长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通过网上投标模块上传。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或交易平台拒收 。
4.3席位费未缴纳或已过期的潜在投标人,应及时做好补缴手续,1000元/月(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龙山街道锦绣路8号市民服务中心四楼,电话:0572-6041160、6032725)。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都市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组织机构: 长兴县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事 务处
地 址: 长兴县县前东街508号 地 址: 锦绣路8号市民服务中心4楼
邮 编: 313100 邮 编: 313100
联 系人: 蒋工 黄工 联系 人: 盛 工
电 话: 0572-6267197 6122073 电 话: 0572-6265658
传 真: 传 真: 0572-6265655
2017年3月 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