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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益阳市城北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3-2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益阳市城北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己由益发改环资【2015】441号文批准建设,益政函【2016】107号文批准特许经营,建设资金来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上实环境(益阳城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广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名称:益阳市城北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施工

  1.2 建设地点:益阳市

  1.3 建设规模:本工程总设计规模为8.0×104m3/d,其中现状规模4.0×104m3/d,本次扩建规模4.0×104m3/d,提标改造规模8.0×104m3/d。污水处理采用“氧化沟+纤维转盘滤池”处理工艺,尾水采用紫外线消毒工艺。污水处理达标后排入资江,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本项目总投资约9901万元,本次施工招标范围内土建及安装费用约为5000万元。

  1.4 工期要求:364日历天,开工时间:2017年4月1日,竣工时间:2018年3月30日。

  1.5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及相关省市规范、标准合格标准。

  1.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执行。

  1.7 招标范围:本工程总设计规模为8.0×104m3/d,其中现状规模4.0×104m3/d,本次扩建规模4.0×104m3/d,提标改造规模8.0×104m3/d。投标人须负责本次扩建及提标改造项目的土建施工及设备安装等,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2 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施工企业,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3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建设主管部门颁布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有效期内);

  2.4 拟任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2.5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任职资格及配备等不得低于《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湘建〔2015〕57号)的要求,本项目对施工项目部人员要求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为10人,即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5人、安全员2人、质量员1人。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其中安全员另需提供安全考核合格证C证)并为本公司正式员工,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的本企业为关键岗位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岗位资格证书应在有效期内。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

  2.6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提供在本公告发布后其证书真伪查询官方网站网址及查询结果。并提供在本公告发布后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官方网站网址及查询结果;

  2.7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9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投标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湖南省人民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规定的禁止参加建设活动的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2.10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不允许非法分包及违法转包,投标人只能对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重复投标无效。

  3、资格审查方式及办法

  3.1资格审查办法参照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执行。

  3.2当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在9家以上时,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当投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在9家以下(含9家)时,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3.3采用开标前资格审查的,通过评审的合格投标人数量在9家以下(含9家)时,应当确定所有合格投标人为入围投标人,通过评审的合格投标人数量超过9家时,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内“按评审计分从高至低排序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推荐9家的合格投标人直接入围(详见资格审查文件)。

  3.4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只有通过开标前资格审查并确定为入围单位的投标人,才能进入后续程序。入围投标单位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按要求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阶段拟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综合评估法(Ⅰ)”。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数额为:捌拾万元整(小写:人民币800000.00),采取银行转账方式,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指定的账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至招标人指定的账户且确认到账。投标保证金的识别码为:GC20170028(投标人缴纳保证金时,在转帐附言栏中,不得填写除本项目唯一的识别码以外的其它任何字符,如未按要求填写,由此造成保证金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2投标人现场查询保证金到帐情况时,必须由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进行查询,查询时须提供进帐单、身份证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远程查询时,必须提供进帐单和身份证传真件。

  5.3项目开标时,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益阳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信息平台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公示表”为准。

  5.4投标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3日—2017年3月7日在益阳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www.yy-ggzy.com/)自行下载或查阅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6.2 招标文件每本400元,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投标人对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有疑问时应以 书面 方式提出。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在益阳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7、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23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递交地点为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益阳市金山南路68号)。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资格审查文件和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8、资格审查及开标时间

  8.1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23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时间为2017年3月31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

  8.2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的,开标时间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8.3开标地点: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益阳市金山南路68号)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益阳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7-4261828。

  11、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1.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六十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第六十一条,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应当予以驳回,并依法处理责任人。

  11.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11.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投诉处理的有关名词解释:投标人:是指投标截止前递交了投标文件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其他利害关系人: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或招标人允许的分包人。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中标单位自投标截止之日起至完成合同约定工程量之日止,不得更换和撤离项目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对擅自更换或撤离的,按骗取中标处理,其中标结果无效,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关键岗位人员查询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验为准。

  11.4本(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已由招标代理机构编写,组织专家论证,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或认为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10日提出,否则失去了投诉权利。招标人依法答复,异议消除后开标、评标、定标,否则依法暂停招投标活动。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协助招标人答复,并暂停招投标活动。

  11.5在招标过程中,针对投标人围标串标、资质挂靠及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恶意投诉的。依法由评标委员会、行政监督部门、司法机关认定,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上实环境(益阳城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缘

  电 话:0737-3106130,18907378534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广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益阳市高新区梓山西路28号太古城B座10楼

  联 系 人:巢慧娟

  电 话:0737-4439107,15080700643

  邮 箱:5426440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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