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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武汉大东湖核心区污水传输系统工程PPP项目公开招标更正

发布时间:2017-3-8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项目名称:大东湖核心区污水传输系统工程PPP项目

  项目编号:WHZCZB201782031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瑜、田翠、吴勇军

  项目联系电话:027-83763018、65771303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7年01月04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7年03月07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大东湖核心区污水传输系统工程PPP项目

  原公告地址:http://ncpms.ccgp.gov.cn/GS6/BidInfo/preview2?bidId=2c8382a458ecc6f9015968b1747c481d

  三、更正事项、内容:

  根据武汉市财政局J17010019-0014计划备案号和/政府采购方式变更批复函,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于2017年1月5日在武汉政府采购网/湖北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了大东湖核心区污水传输系统工程PPP项目(项目编号:WHZCZB201782031)资格预审代公开招标采购公告。因项目建设需要,现将原采购文件的部分内容作如下澄清、修改:

  1、原采购文件中的第一章“四、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及答疑截止时间:2017年2月28日17时00分”修改为:“四、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及答疑截止时间:2017年3月7日12时00分”。

  2、原采购文件中第三章第四节“十一、财务状况、项目业绩等证明材料”修改为:“十一、财务状况证明材料”。

  3、原采购文件中第三章第四节“二、投标函(格式)(1)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按财政最终审计的决算价下浮 %计算。”修改为:“(1)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按审计单位审定的结算价下浮 %计算。” 。

  4、原采购文件中《项目公司股东合同》第7.4.3条 “(5)对项目公司为本项目融资提供担保事项作出决议;”修改为:“(5)对项目公司为本项目融资事项作出决议;”。

  5、原采购文件第三章第七节《评分标准》中关于净资产的评分标准:“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承担主要融资责任方截止2015年12月31日,企业净资产排名第一的得3分,第二的得2.5分,第三的得2分,第四的得1.5分,第五的得1分,第六的得0.5分。注:若联合体中多个成员承担投融资责任且在投标文件中未明确承担主要融资责任方,以净资产最低的融资责任方进行评审。”

  修改为: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承担主要融资责任方截止2015年12月31日,企业净资产大于30亿小于50亿得2.5分;企业净资产大于(含)50亿小于70亿得2.6分;企业净资产大于(含)70亿小于90亿得2.7分;企业净资产大于(含)90亿得3分。注:若联合体中多个成员承担投融资责任且在投标文件中未明确承担主要融资责任方,以净资产最低的融资责任方进行评审。”

  其它澄清、修改详见《大东湖核心区污水传输系统工程PPP项目招标文件澄清、答疑及修改》。

  其他内容不变。

  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 称:武汉市水务局

  地 址:武汉市汉口沿江大道211号

  联 系 人:杨兴

  电 话:027-82786409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 称: 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武汉市武昌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五楼5035室

  联 系 人:陈瑜、田翠、吴勇军

  电 话: 027-83763018

  传 真: 027-87360813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电话

  电 话:027-85730335

  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17-03-07

  四、其它补充事宜:

  /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武汉市水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武汉市汉口沿江大道21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杨兴 027-82786409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5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陈瑜、田翠、吴勇军 027-83763018、65771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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