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水城县营盘乡 (极贫乡)改善人居环境和小康房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水城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水发改字【2017】15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水城县营盘苗族彝族白族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资金及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址: 水城县营盘乡。
2.2招标范围: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等,直至竣工验收交付招标人使用。
2.3建设规模:该项目涉及1900户农户,划分四个标段;其中鸡戏坪整村及高峰村部分为一标段(约3030.34万元),高峰村、兰花村及小城镇为二标段(约6381万元);哈青村整村及红德村部分为三标段(约2100.55万元);罗多整村及红德村部分为第四标段(约2362.5万元),建设内容包括:(1)污水处理工程;(2)垃圾处理工程;(3)小城镇绿化、亮化、美化及功能配套建设;(4)绿化提升工程建设;(5)道路工程建设。
2.4工程总投资:约 16340万元;
2.5计划工期:12个月
2.6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要求投标人具备 以下资质:
(1)勘察设计资质(联合体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牵头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近三年企业类似业绩 0 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勘察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2)同一专业的各方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较低单位的资质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3)联合体一旦中标,联合体与牵头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具有建筑工程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6)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
联合体牵头单位可就本项目和上述第2条规定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中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3 月 3 日 09 时 00 分至2017年 3 月 9 日 17 时 00 分,在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gzsggzy jyzx.cn/)办理CA认证证书后下载获取。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 3 月 28 日 09 时 30 分,地点为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阳市遵义路65号)。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水城县营盘苗族彝族白族乡人民政府
地 址:营盘乡
联 系 人:雷先生
电 话:0858—6820002
招标代理机构: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会展城B区B7组团4栋23楼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3885030390
2017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