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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枣阳市污水处理厂污泥深度脱水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3-13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规定,枣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枣阳市城市建设与环境保护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枣阳市污水处理厂污泥深度脱水设备采购与安装建设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枣阳市污水处理厂污泥深度脱水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建设项目

  2、项目编号: ZCG20170301(二)

  3、项目内容:对枣阳市污水处理厂脱水污泥进行深度脱水,污泥处理量70吨/天(含水率小于83%),深度脱水后污泥含水率可降低到60%以下。处理后污泥基本无臭,性质稳定,遇水不还原,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混合填埋用泥质(GB23485-2009)。

  (具体项目内容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二、合格的投标人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国法律注册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年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承担本项目生产制造与安装能力的企业法人,在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的基础上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投标人的经营范围应包含环保工程相关设备的设计、生产和安装相关内容;

  2、投标人须具有至少1个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3、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4、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均无不良失信记录;并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查询,被查询人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2、投标人须具有至少1个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报名时代理商需携带以上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不接受除公章以外的:比如投标专用章等)参加报名资料验证,报名资料验证结束后原件退回,复印件留存。如以上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报名将不予接受。

  四、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

  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7年3月13日起至3月17日17:00时止(工作时间)到枣阳市书院街18号市财政局1号楼6楼政府采购中心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不收费。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4月4日9:00时(注8:30时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枣阳市政法街老检察院办公楼四楼综合招投标中心开标大厅。

  七、开标时间:2017年4月4日9:00时

  八、开标地点:枣阳市政法街老检察院办公楼四楼综合招投标中心开标大厅。

  九、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枣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枣阳市书院街18号财政局院内一号楼六楼 联系人: 李先生 电话:0710-6313525

  采 购 人:枣阳市城市建设与环境保护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3635805666

  枣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如果供应商认为本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技术规格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内容的,可以分别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后法规规定的时间直接向招标人和代理机构询问或质疑,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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