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咨工程建设监理公司受中储粮东北综合产业基地项目办公室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储粮东北综合产业基地项目总图工程三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储粮东北综合产业基地项目总图工程三标段施工
项目编号:ZBYS201702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迪,李萌
项目联系电话:010-68474550,010-5639259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储粮东北综合产业基地项目办公室
地址:盘锦市辽东湾新区直方街1号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咨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吴迪,李萌010-68474550,010-56392591
代理机构地址: 海淀区车公庄西路25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中储粮东北综合产业基地项目总图工程
三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储粮东北综合产业基地项目总图工程三标段施工(项目编号:ZBYS2017024)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储粮东北综合产业基地项目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咨工程建设监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储粮东北综合产业基地项目总图工程三标段施工
2.2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辽宁省盘锦市盘锦港荣兴港区内中储粮东北综合产业基地项目办公室项目指定地点。
2.3 本招标项目投资概算: 5420 (万元 人民币)
2.4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180日历天,以进场日开始计算。投标方应根据各自的经验以及工程特点,现场提供的条件,同时充分考虑各种可能产生的因素,并结合企业自身实力、机械设备和建筑材料的安装期及相应的保证措施,在投标文件中需明确相应建筑物单体子项工程完成交付时间,管网支架完成交付时间,市政管网安装敷设完成时间和整个厂区道路及地坪硬化的完成交付时间;如投标人中标,交工期限和保修期须列入合同。
计划开工时间:2017年4月20日
计划竣工时间:2017年10月16日
2.5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物流-道路工程(包含:土方工程、沥青路面、硬化地面、集装箱堆场、停车场)-北区G组立筒仓东;
(2)物流-雨水工程;
(3)物流-污水工程;
(4)物流-给水及消防管道工程;
(5)物流-外线热力工程;
(6)物流-热力站工程
(7)物流-路灯工程;
(8)辽东湾直属库-道路工程(包含:土方工程、水泥混凝土路面、硬化地面、破除及恢复临时路)-北区G组立筒仓东;
(9)辽东湾直属库-雨水工程;
(10)辽东湾直属库-污水工程;
(11)辽东湾直属库-给水及消防水工程;
(12)辽东湾直属库-外线热力工程;
(13)辽东湾直属库-路灯工程;
市政工程—包含但不限于厂区道路、停车场、地坪硬化、地下给排水管网、热力管网、厂区照明路灯基础及管线管网敷设等工程;
工艺及外网管道及配套设备安装运行—包含但不限于管道连接、阀门安装、管道保温保冷、设备保温保冷、电气安装、设备安装、管道试压、管道冲洗等工作内容及管道设备的初始运行;
配套供货—包含但不限于厂区道路、地坪硬化、综合管网安装所需的工艺管材、电气材料等材料的采购及到达指定交货地点的运输、卸货、保管等一切工作和费用;
维修服务—包含但不限于保修期内道路及管网运行维修,设备维修等在内的服务。
2.6 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且年检有效;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2 投标人具备2012年1月1日起竣工的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涉及地下管网的市政或厂区内道路、地坪硬化等路面混凝土或路面沥青混凝土,单项工程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的工程)的施工业绩。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及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3 投标人项目经理1名、技术总负责人1名、安全主管1名。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具备上述同类工程的施工管理经验,并提供证明材料。安全主管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
3.4 报名单位需在投标前做好辽宁省建设厅相关备案手续,以便中标后在盘锦市建设委员会相关部门的备案手续。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4.1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投标报名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16日至2017年3月21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25号东108室报名。
5.2 报名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符合本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的企业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及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以上证明材料若不能体现类似工程中的内容则须提供项目的招标清单或图纸及图纸说明】)、建造师注册证书及项目经理安全考核合格证(简称B证)复印件、安全主管《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复印件加盖公章。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领取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25号东108室持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购买文件。
6.2 文件每套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25号东106会议室。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储粮东北综合产业基地项目办公室
地 址:盘锦市辽东湾新区直方街1号
邮 编:124221
招标代理机构:中咨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地 址:海淀区车公庄西路25号
邮 编:100048
联 系 人:殷恺、吴迪
电 话:010-56392591, 68474550
传 真:010-68474550
电子邮件:zhaobiaoyishi@163.com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阜外支行
账 号:1100 6023 9018 1700 34674
2017年3月16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且年检有效;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3.2 投标人具备2012年1月1日起竣工的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涉及地下管网的市政或厂区内道路、地坪硬化等路面混凝土或路面沥青混凝土,单项工程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的工程)的施工业绩。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及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3.3 投标人项目经理1名、技术总负责人1名、安全主管1名。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具备上述同类工程的施工管理经验,并提供证明材料。安全主管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3.4 报名单位需在投标前做好辽宁省建设厅相关备案手续,以便中标后在盘锦市建设委员会相关部门的备案手续。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42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3月16日 09:00 至 2017年03月21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25号东108室
招标文件售价:¥1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金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4月07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4月07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32号中咨大厦二楼多功能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