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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舟山市普陀区东港一期排水管道修复工程Ⅴ、Ⅵ标段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3-17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舟山市普陀区东港一期排水管道修复工程Ⅴ、Ⅵ标段工程已由舟山市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普陀区东港一期排水管道修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普发改审[2014]2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舟山市普陀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财政拨款,招标人为舟山市普陀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Ⅴ标段、Ⅵ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舟山市普陀区东港开发区一期;

  2.2工程造价:Ⅴ标段造价475.1642万元,Ⅵ标段造价515.7577万元;

  2.3工期要求:Ⅴ标段为90日历天,Ⅵ标段为90日历天;

  2.4工程概况:本工程质量要求合格,Ⅴ标段主要内容为灵秀街、海珠路、海华路等路下已建合流管道的修复,Ⅵ标段主要内容为金城街等路下已建合流管道的修复。非开挖修复工艺采用翻转浸渍树脂软管内衬法(CIPP)+水泥基聚合物涂层法。

  2.5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排水管道CIPP法整体修复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注册资金3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按照投标截止日中国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成人民币)及以上的独立法人企业;

  3.2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企业的经营范围必须包含非开挖管道修复的经营资格或省、直辖市相关行业部门出具的排水管道养护维修作业证书(同时具备养护一类、潜水作业类、CCTV类),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企业必须具有管道清洗车、CCTV检测设备、毒气检测仪、疏通仪器、CIPP非开挖等修复设备,并提供设备采购合同及发票;

  3.4各投标人可以同时参加两个标段的投标,但只能中一个标段,即所有投标人在本工程投标过程中一旦在一个标段中被确认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将自动退出后续标段的投标。各投标人在本工程投标过程中只需配备一套项目管理班子。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11 月 28 日至2016年 12 月 2 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舟山市普陀区招投标中心(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昌正街169号6号楼4层报名受理处,)持单位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再购买。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6年 12 月 20 日 14 时 00 分,地点为舟山市普陀区招投标中心(昌正街169号东港商务中心6号楼4层开标2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书,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舟山市普陀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舟山市建银工程造价审查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舟山市普陀区滨港西路8号 地 址:舟山市普陀区勾山华宇路8号华宇大厦10楼

  邮 编:316100 邮 编:316100

  联 系 人:赵部长 联 系 人:王黎波

  电 话:0580-6207322 电 话:0580-3057576

  传 真: 传 真:0580-3057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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