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鑫安固体废物处置有限责任公司胭脂沟处置场污水处理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灵宝鑫安固体废物处置有限责任公司胭脂沟处置场污水处理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1.2、项目编号:BJHLHN-2017-065
1.3、项目地点:灵宝市函谷关镇西留村胭脂沟
1.4、项目建设背景及概况:2012年6月,灵宝市市政府为解决冶炼企业红渣安全处置填埋环境问题(危险固废),由灵宝市环保局牵头,灵宝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灵宝金源晨光有色矿冶有限公司、灵宝市开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灵宝市博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四家企业共同成立灵宝鑫安固体废物处置有限责任公司,建设一座固废填埋场,彻底解决灵宝市危险废物问题。
本项目处置场服务范围涵盖灵宝市全域内冶金行业产生的危险废物(不包括放射性废物和医疗废物)。
1.5、项目预算价:约300万元。
1.6、采购范围:灵宝鑫安固体废物处置有限责任公司胭脂沟处置场污水处理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
1.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质量标准,达到设计要求。
1.8、质保期:一年
1.9、供货及安装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注: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3、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境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企业;
2.4、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核发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
2.5、投标人应具备2014年1月1日以来承揽类似项目经验,以供货协议和验收证明材料为准。
2.6、投标人应提供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委托人);
2.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供应商报名时须携带证件和资料:
3.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营业执照统一信用代码证(副本));
3.2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和近三个月养老保险缴费证明(社保部门出具))。
3.3环境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证书(副本)、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
3.4 2014年1月1日以来类似项目经验证明材料(以供货协议和验收证明材料为准);
3.5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及供应商资质要求的其他材料。
注:报名时必须带以上材料原件并核验原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壹套。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和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3月17日至2017年3月23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下同),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
4.2、报名和发售招标文件地点:灵宝市车站路环城桥东50米(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4.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6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以转账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至以下账户:
保证金交纳账户信息:
户 名: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
账 号:411061900018150264750
开户行:交通银行郑州经三路支行
注明供应商名称以及“此款项为 项目投标保证金”。
交款时间为:开标时间前一天下午16:00以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灵宝鑫安固体废物处置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398-2121802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蔡先生
联系电话:0398-8786226
电子邮箱:henglehn@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