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金诚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金塔县污水处理中心的委托,对“酒泉市金塔县污水处理中心生产用絮凝剂、混凝剂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招标文件编号:JTCB(2017)017号
二、招标内容:金塔县污水处理中心为了满足生产需要,需采购絮凝剂、混凝剂。其中,絮凝剂参数:外观:白色;分子量:约1200万;电荷:阳离子;离子度:阳离子度80;容积密度:0.7g/cm3; 0.5%溶液的PH值:2.5;残余单体含量:小于0.05%;不溶物含量:小于0.5%;溶解时间:夏季不小于45分钟,冬季不小于60分钟;粒径分布:1150微米≥98%的产品;粒径≥300微米;有效成分(固含):大于90%。混凝剂参数:全铝含量≥28.1%,盐基度≥85%,不溶物含量≤0.48 %,PH=4。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三、采购预算金额:无
四、采购预算单价:絮凝剂36000元/吨;混凝剂3300元/吨。
五、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提供检察院出具有效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若为代理商投标,须提供主要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七、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
领取时间:2017年3月20日至2017年3月24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领取地点:金塔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平台
八、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4月12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开标时间: 2017年4月12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金塔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九、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电话及地址:
采购人:金塔县污水处理中心
联系人:张 洋 联系电话:0937-4421281
地址:酒泉市金塔县城区东北6公里处东星农场。
采购代理机构:甘肃金诚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戴学福 联系电话:0937-2633123 18093729629
地址:酒泉市肃州区宏兴嘉园9号楼3单元3-3-1室
十、投标保证金提交专用账户及金额:
账户名:金塔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塔支行
账 号:6205 0164 0501 0000 0030
投标保证金金额: ¥5000.00(大写:伍仟元整)
缴纳方式:电汇、转账(汇款单附言栏内填写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如不按要求备注,导致无法查出到账信息不能正常参与开标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保证金必须于2017年4月11日16:30(北京时间)前,由供应商基本账户汇款至金塔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个人或其他机构的名义缴纳。
十一、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十二、是否PPP项目:否。
甘肃金诚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