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长宁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及配套管网工程(厂区内)货物采购 (项目名称)已由 长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长发改固[2015]11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长宁县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长宁县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长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长发改固[2015]112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PF20160408001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川咨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采购一个标段
2.2建设地点:长宁县长宁镇
2.3计划工期:120天
2.4招标范围:详见采购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2、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3、2014年至今已完成1个及以上的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_2017_年_3_月_21_日至_2017_年_3_月_28_日_23_时(详见长宁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名称〉招标文件有关时间安排),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www.ybsggzyjyxxw.com),凭注册时企业领取的身份认证密匙购买招标文件(含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HZBJ、图纸);未在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网上注册的企业,应按企业注册流程完成注册并领取企业身份认证密匙后,方可按以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以上方式,为获取招标文件唯一途径
4.2 招标文件(含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HZBJ、图纸)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_2017_年_4_月12日_9__时_30_分(详见长宁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名称〉招标文件有关时间安排)
5.2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www.ybsggzyjyxxw.com(详见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上投标操作说明),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且在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逾期上传,视为网上投标无效。
现场递交:投标人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2份),其递交地点为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无效。
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长宁县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长宁县长宁镇瑞祥路11号
邮 编: /
联 系 人: 王先生
电 话: 0831-4636591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川咨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成都市玉沙路201号
邮 编: /
联 系 人: 曹先生
电 话: 028-86925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