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湖市曹桥街道2017-2018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收集治理工程设计已由曹桥街道办事处主任办公会议纪要2017第1期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平湖市人民政府曹桥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范围为2017年4月-2018年12月底平湖市曹桥街道新社区及农村散户生活污水收集治理工程的方案设计(含投资估算)、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和相关技术服务,设计内容包括化粪池、隔油井、污水井、污水管道、泵站等(不含污水终端)。
2.2采用商务报优惠率方式,最终设计费的结算价以基准价乘以中标设计费率确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2 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给排水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格。
3.3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嘉兴市外投标人须具有进嘉备案证明。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等所有相关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下载地址: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ztb.pinghu.gov.cn/)。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17年 3月20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3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可匿名)提交招标人。提交邮箱:513279454@qq.com,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17年3月23日。招标人将于2017年3月27日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年3 月30日9时00分,地点为平湖市人民政府曹桥街道办事处内北楼310室(平湖市曹桥街道曹桥北路188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特别说明
7.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必须递交由投标单位总部基本账户出具的人民币贰万元(银行汇票)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给曹桥街道招投标中心,并在汇票上注明出票单位、银行账号。通过电汇、支票、现金、保函、网银等形式提交或汇入的一律拒收。
(注:基本账户开户在平湖农村商业银行曹桥支行的可采用转账支票形式)
单位名称:平湖市人民政府曹桥街道办事处财政预算外资金收储专户
开户银行:浙江平湖农村商业银行曹桥支行
开户帐号:201000000133030
7.2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施工图纸等所有相关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湖市人民政府曹桥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地 址:平湖市曹桥街道 地 址:平湖市东湖大道633号汇银大厦11楼
邮 编:314204 邮 编:314200
联 系 人: 杨先生 联 系 人: 蒋女士
电 话:0573-85961012 电 话:0573-85272555
传 真: 传 真:0573-85272555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513279454@qq.com
2017年3月 20 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