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长宁县桃坪乡生态乡村示范工程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长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长发改固[2016]7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长宁县桃坪乡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补助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长宁县桃坪乡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长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长发改固[2016]70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HG201608311014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宜宾智政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2.2建设地点:长宁县桃坪乡
2.3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300吨污水处理工程1个、200吨污水处理工程1个和垃圾房、提升泵站工程。
2.4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示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投标人应满足宜府函宜府函﹝2016﹞128号、宜公管办﹝2016﹞8号文要求:一是总投资3000万元以下(含3000万元)的施工、勘察、设计、监理、造价咨询项目,一律按招标投标法和比选办法相关规定,在宜宾市本地注册符合资质要求的企业中确定中标人。二是各级政府投资项目除桥梁、隧道、钢结构等特殊施工要求外,不再设置施工业绩条件。)资质,/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具体数量)个标段。
省外建筑业企业中标后,按照川建建发〔2016〕473号文要求,须10个工作日内在项目所在地的市、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录省信息一体化平台,如实填报与投标文件相一致的项目人员信息。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3月23日至2017年03月29日23:59时,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ybsggzyjyxxw.com/),并凭注册账号和密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
4.2 招标文件(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技术服务费200元。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4月17日09时30分,地点为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长宁县桃坪乡人民政府
地 址: 长宁县桃坪乡
邮 编: /
联 系 人: 陈先生
电 话: 0831-5692403
招标代理机构: 宜宾智政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 宜宾市南岸宜都花园11栋2单元1楼1号
邮 编: /
联 系 人: 先先生
电 话: 0831-8249858
2017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