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贾汪区水利局建设的贾汪区工业园排水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区财政 ,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预审。
2、徐州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贾汪区境内。
(2)工程规模:工程总投资为2300万元。
工程在贾汪区,主要为园区排水。
(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4)计划开工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4、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拟选派注册建造师资质等级:本单位注册的,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工程;
(3)投标申请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投标申请人财务要求:扣除所承担的其它合同占用的资金且不考虑本合同可能支付的预付款前提下,用于本合同的流动资金或流动额度应不少于1000万元。
(5)投标申请人需提供拟选派建造师、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自2016年12月至2017年3月社保部门出具的由投标人缴纳的社会保障缴纳证明(须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电子专用印章)及个人社保缴纳账号和身份证复印件。
(6)投标申请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必须到工程所在地检察院或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网址地址为:http:218.94.117.252:12301/)
5、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或银行保函。
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电汇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16时30分前,必须将银行电汇回单交至徐州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由财务室开具收据,持有收据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肆拾肆万元整。
徐州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农行徐州市文亭支行
账号:10—230601040217421
(3)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递交履约担保后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投标保证金利息计息日: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结束次日起,至中标公示结束之日止。
(4)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有效期应在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内。
投标申请人在办理投标保函时,应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行发起保函查询通知,查询通知中应注明保函编号、保函金额、受益人及申请人。
(5)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16时30分前递交银行保函原件质押在徐州市招投标交易市场管理中心财务室,并开具保函收据。如投标人未中标,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如投标人中标,在签订合同并递交履约担保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
(6)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7)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徐州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财务室退还。
7、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17 年 3 月 22 日至 2017 年 3 月 28 日。
请投标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于 2017 年3月 29 日至2017年3月30 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节假日、午休除外)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至徐州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徐州市民主南路78号4楼)购买招标文件。
8、本工程执行资格后审。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壹仟元整。标书售后不退。
9、招标人地址:徐州市贾汪区
10、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徐州市民主南路78号楼4楼
联系人:张玲玲 电话:0516-83908222 传真:0516-83908222
徐州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17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