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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定塘镇方前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3-24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象山县定塘镇方前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已由象发改审批【2017】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补助及镇、乡、村自筹解决 ,招标人为 象山县定塘镇方前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地址:位于象山县定塘镇方前村;

  工程造价:168.5284万元(包括甲供材料在内)+镇政府配套暂定价16.85万元(按照竣工结算审核上级补助款的百分之十);

  工程规模:12076米管道,330个检查井,3个末端处理系统,155个玻璃钢化粪池;

  资金来源:县财政补助及镇、乡、村自筹解决;

  工期要求:210日历天;

  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的污水管网、检查井、污水处理终端及化粪池等工程;

  质量要求: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无安全责任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企业;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及拟派的人员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企业信用等级在C级及以上,有关企业备案情况按甬建发【2015】140号文件执行。

  3.3建筑业企业务工人员工资支付担保须按象建建[2012]6号文件和甬建发[2012]2号文件规定执行”;

  3.4报名携带证件

  ⑴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报名单,报名表须加盖单位公章;

  ⑵企业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⑶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副本);

  ⑷企业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A证)、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⑸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资格证书、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

  以上资料原件备查,复印件留存,其中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申请的或者未按要求提交投标申请资料的或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供原件的或者根据相关规定有限制投标情形的,资格符合性审查将不予通过。

  备注:1、报名时由投标单位企业法人或受委托人到场。

  2、企业介绍信出具的时间在招标公告发布前的为无效。

  3、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村经济合作社班子成员本人及家属不得参与本村建设工程和项目投标承包。

  4、各投标单位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法人委托代理人与报名时委托书中的委托代理人及出席开标会议的委托代理人三者必须一致(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会议的前两者必须一致),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内容,并取消其投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3 月 24 日至 2017 年 3 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象山亿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丹城象山港路415号)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保证金: 叁万元整(开标时出示)或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单位根据《象山县建筑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实施办法(试行)》象资交管办【2013】6号文件及象资交管办[2014]5号文件执行。

  6.报名时间:2017 年3 月 24 日至 2017 年 3 月29 日17:00时止(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象山亿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丹城象山港路415号)。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象山县定塘镇方前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象山亿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象山县定塘镇      地  址:象山港路415号

  联 系 人:陈国强 联 系 人:陈丹莉

  电  话: 13857410818 电  话:0574-65656202

  传  真: /            传   真:0574-65656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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