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17年3月16日在大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庄河市海绵城市建设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项目编号:ZH-2016-231)招标公告,现作如下更正通知:
1、 项目开标时间:
原招标文件中招标公告第X页及15页、20页中说明“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4月06日9时30分;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4月06日9时30分”。
调整为: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4月13日9时30分;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4月13日9时30分。
2、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时间:
原招标文件16页“如采用转账方式,则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5日16:00分(以到帐时间为准)(开标前1天),如采用保函形式,则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查验。”
调整为:“ 如采用转账方式,则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12日16:00分(以到帐时间为准)(开标前1天),如采用保函形式,则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查验”。
3、 踏勘时间:
原招标文件第14页“不组织,自行踏勘”、25页“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现场踏勘,由投标人自行进行现场踏勘。”。
调整为:招标人统一组织踏勘,踏勘时间2017年3月27日13:00(北京时间),集合地点:庄河市海绵办三楼322会议室,交通工具自行安排。
4、 签字说明:
原招标文件27页16.3.3中“投标文件正本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书面授权代表在每页右下方进行小签。”
调整为:投标文件正本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书面授权代表在每页右下方进行小签或使用签字章。
5、 城东污水处理厂运营服务范围及污水处理工艺说明:
招标文件59页“运营期初污水处理运营服务费为0.45元/m³。”《PPP项目合同》55页中“运营期初,污水处理运营服务费单价为0.45元/m³”。
调整为:运营期初污水处理运营服务费为0.45元/m³, 0.45元/m³运营服务费只包含城东污水处理厂运营服务,不包含其他泵站及配套管网运营维护,城东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等运营维护费用含在 1300万元/年中。污水处理工艺为以A2O加深度处理工艺,出水水质达到一级A标准。
6、 关于财务方案评分:
招标文件81页中财务方案(3)“提供贷款金融单位承诺的贷款额与所需融资额之比≥1.5的,得满分(1分)”。
调整为:提供贷款金融单位承诺的贷款额(多家银行贷款承诺函贷款额可以累加)与所需融资额之比≥1.5的,得满分(1分)。
招标文件81页中财务方案(4)“融资进展情况:至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与银行初步达成贷款协议的,得满分(1分);提供银行贷款承诺函或意向函、兴趣函的,得0.5分;未能提供任何书面融资进展的,得0分;(如该项目全部采用自有资金,则本项得满分)”。
调整为:融资进展情况:至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与银行初步达成贷款协议的,得满分(1分);提供银行贷款承诺函或意向函、兴趣函的,得0.5分(开具的贷款承诺函或意向函、兴趣函中没有明确贷款利率的仍可以得0.5分);未能提供任何书面融资进展的,得0分;(如该项目全部采用自有资金,则本项得满分)。
7、 投标人名称及法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说明:
招标文件中需填写的投标人名称统一为联合体中的牵头方公司名称。法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8、 关于投标报价服务费累计折现值计算说明:
招标文件61页中“服务费累计折现值=∑PAm/(1+5.88%)m ,2.公式中5.88%为固定值,投标人不得更改,该值与投标人投报的年度折现率、合理利润率、融资利率无关。”
调整为“服务费累计折现值=∑PAm/(1+4.5%)m ,2.公式中4.5%为固定值,投标人不得更改,该值与投标人投报的年度折现率、合理利润率、融资利率无关。”
9、 其他内容不变
采 购 人:庄河市城乡规划建设局
联 系 人:梁云
联系电话:13478673302
集中采购机构: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庄河市世纪大街1号
项目联系人:张文秋
联系电话:0411-89867675
传 真:0411-89867675
监督部门:庄河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411-89873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