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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沛县经济开发区孙洼大沟北侧道路及污水提升泵站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3-27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沛县经济开发区发展有限公司建设的江苏沛县开发区孙洼大沟北侧道路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文号:苏沛开经发【2016】177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的施工投标。

  2、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3.1、工程地点:孙洼大沟北侧道路在沛县开发区孙洼大沟北侧。

  3.2、工程规模:投资估算价约为1800万元,道路全长2505米。

  3.3、质量要求:合格

  3.4、招标范围:江苏沛县开发区孙洼大沟北侧道路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含全部内容

  3.5、计划开工时间:2017年4月

  4、本招标工程共分壹个标段

  5、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5.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5.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资质.

  5.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5.3.3投标申请人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3.4投标申请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5.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5.4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前,必须到企业住所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院或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网站地址为:http://218.94.117.252:12301/),开具本单位有效期内无行贿犯罪证明(资格审查日期须在证明有效期内);

  5.5、投标申请人及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原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信用)查询平台)”中备案;

  5.6、投标申请人须提供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自2016年9月至2017年2月社保部门出具的由投标人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5.7、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城乡建设局签发的《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档案》。

  5.8投标申请人自2014年3月1日以来承接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单项工程造价大于或等于1400万及以上市政综合工程,以“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信用)查询平台”中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为准,三者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6.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或银行保函。

  6.2、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电汇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电汇至沛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6.3、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叁拾陆万元。

  开户行:中国银行沛县支行营业部;

  开户账号:509266194128;

  开户名:沛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6.4、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6.5、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6.6、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沛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退还其基本存款账户。

  6.7、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在进行完施工合同备案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6.8、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有效期应在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内。投标申请人在办理投标保函时,应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行发起保函查询通知,查询通知中应注明保函编号、保函金额、受益人及申请人。

  6.9、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开标时递交银行保函原件质押在财务室,开具保函收据。如投标人未中标,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如投标人中标,合同备案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

  7、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7年3月27日至2017年4月1日

  本工程招标文件通过网上发售,请投标申请人在2017年4月1日17:00前内登陆徐州建设工程交易网(http://122.192.166.138/xzhynew)下载。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17年4月7日17:00前通过徐州市会员申报系统(http://122.192.166.138/xzhynew)向招标人提出。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4月18日9时30分。

  8、资格审查办法:

  本工程资格审查办法执行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采用合格制。

  9、评标办法: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9.1投标报价:95-97分

  9.2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得分:3-5分

  10、其他:

  10.1、本工程资格审查过程中投标申请人的资料及业绩等相关信息,均以“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原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信用)查询平台)”中相关信息为准,其他信息均不予以采信。

  10.2投标申请人拟选派的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管理人员(安全员(1名)、质检员(1名)、施工员(1名)、预算员、材料员)的人员信息在投标阶段不需明确,在施工合同备案时进行明确。

  10.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招标人地址:沛县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单俊皓 电话:0516-69090003

  12、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泰山南路金泉商务中心126室

  联系人:朱颖 电话:18068721900

  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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