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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霞浦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溪南镇区水厂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3-28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招标编号:HXZ(宁)1700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霞浦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溪南镇区水厂工程已由霞浦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霞发改审批〔2016〕12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省霞浦县溪南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补助及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建省霞浦县溪南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霞浦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溪南镇区水厂工程;

  2.2 建设地点:霞浦县溪南镇;

  2.3 资金来源:中央补助及财政拨款;

  2.4 工程建设规模及特点:新建综合楼、综合用房、水厂废水回收池、清水池、污泥干化池、无阀滤池、絮凝沉淀池、拦河坝、蓄水池等主体工程、安装工程、装饰工程、市政工程、水利工程等,总投资8835672元。

  2.5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包含的内容;

  2.6标段划分:无;

  2.7工期要求:8个月;

  2.8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具有合法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3.4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不低于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若一级注册建造师有效期满,未进行延续注册的还应提供有效的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证明材料;

  注:项目经理若为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根据《关于工程施工招投标活动中项目负责人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13〕41号)及相关文件规定,本招标项目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为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符合以下要求:①已按规定在2013年12月31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②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2)根据《关于开展一级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及执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函〔2014〕6号)的有关规定,本招标项目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符合以下要求:①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②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5 项目管理班子〔要求配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各1人〕应为投标人单位正式职工;

  3.6 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 、材料员应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安全员还须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安全考核C证.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9根据高检会〔2015〕3号、闽检会〔2004〕10号、宁检会〔2010〕3号等文件精神,投标企业单位或企业法人代表不得有行贿行为,如经检察机关查询确认中标人或其法人代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取消其中标人资格。投标文件中须附上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注:开具证明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项目开标截止时间止){附于 附表9其他资料};

  3.10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28日至2017年4月1日通过霞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xpggzyjyzx.fjxp.gov.cn)进行在线购买。购买后如需纸质标书请自行联系招标代理企业;若购买过程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福建随行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870-5191。

  4.2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每份售价300元,招标图纸每份售价500 元(自愿购买),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方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北京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根据闽建筑〔2014〕33号有关规定,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可以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且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使用期限内的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起递交;②根据宁建筑〔2015〕34号文有关规定,宁德市建筑企业可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且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使用期限内的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起递交。若单项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超过投标人缴存的年度投标保证金金额的,按工程项目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予以补足;③银行保函形式;④现金形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 “霞浦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溪南镇区水厂工程投标保证金 ”(可简写)。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本标实行在线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阶段投标企业需通过随行软件交易平台U盾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通过CA电子签章盖章加密生效。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4月18日09 时 30分,提交地点为霞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xpggzyjyzx.fjxp.gov.cn)网站。若购买或投标过程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福建随行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870-5191。

  7.2投标人应在开标后规定时限(六十分钟)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

  7.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光盘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其授权委托人应当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与网络匿名报名号(网络匿名报名号须有投标文件上传时间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7.4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将银行保函等原件以单信封形式提交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霞浦县溪南镇人民政府

  地 址:霞浦县溪南镇

  邮 编:355500

  电 话:18959302185

  联系人:林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宁川路南段东侧市检察院宿舍1#601

  邮 编:352200

  电话:0593-2880707、15159355939 传真:0593-2880707

  联系人:柳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霞浦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开户名称:霞浦县农村社会服务联动中心

  帐 号:9060 4100 1001 0000 1488 11

  交易中心名称:霞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霞浦县九大馆青少年活动中心二层 电话:0593-8883757

  监督单位:霞浦县水利局 监督电话:0593-8866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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