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项目招标 >> 勘察设计 >> 正文

广东佛山三水区农村生活污水分散式治理项目(一期)勘察设计(第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4-7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招标条件

  三水区农村生活污水分散式治理项目(一期)勘察设计(第二次)已由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佛发改资(2017)4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环境保护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三水区农村生活污水分散式治理项目(一期)勘察设计(第二次)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本工程建设地点为三水区全区范围,主要包括白坭镇、西南街道、云东海街道、乐平镇、芦苞镇、大塘镇和南山镇7个镇街。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为三水区农村生活污水分散式治理项目(一期)勘察设计(第二次)。本项目需建设分散在西南街道、白坭、芦苞、云东海、大塘、南山、乐平等7个镇街建的316座农村分散式污水处理站及其配套污水主管网,并将现有的55座污水站改造至各自设计标准,保证其正常运行。由于各自然村地形不一且缺乏规划,排水情况错综复杂,设计过程中投标人需要组织专业人员,对各个建站点自然村进行较为详细的现场踏勘,摸清各自然村的人口现状、污水排放量、污水排放现状等基本情况,再因地制宜设计各自然村污水主管的敷设路由及各污水处理站的设计方案。本项目的主要出水指标必须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要求,且站点选址要既要避开基本农田用地,也要兼顾站点选址的合理性,初步确定站点选址后应征询村委、镇街、业主、及政府部门意见,取得各方一致同意后才可确定站点选址。设计工作须根据招标人用地落实情况分批实施,每落实一批用地,为一个阶段。本项目共分5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为30个污水处理站及其配套污水主管网,第二个阶段为50个污水处理站及其配套污水主管网,第三个阶段为80个污水处理站及其配套污水主管网,第四个分项目为100个污水处理站及其配套污水主管网,第五个分项目为56个污水处理站及其配套污水主管网。

  2.3 计划工期:每个分项目的计划工期为20个日历天,其中各阶段时间要求:

  (1)设计工作须根据招标人用地落实情况分批开展,业主落实分项目用地之日起10个日历天内完成地质勘察和初步设计,并提交初步设计成果和地质勘察报告(含电子文件,文字采用doc格式,表格采用xls格式,图纸采用dwg非加密格式)及工程概算(含软件套价文件非加密格式)。

  (2)初步设计审查批准之日起1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图工程量清单编制。设计文件经审查若发现问题,设计人须在5个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并重新提交设计成果及施工图工程量清单编制。

  (3)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设计周期内,完成本项目的设计任务,并提供相应后续服务工作,提交相应的设计文件。

  2.4 本招标项目共分 1 个标段,三水区农村生活污水分散式治理项目(一期)勘察设计(第二次),包括地形图测量、工程地质勘察、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概算备案)、技术方案设计、提供向所有相关职能部门报审报建的相关设计资料、施工图设计(含工程量清单)、施工招标配合服务、施工期配合服务(含设计变更的造价估算)、后期咨询服务、配合完成施工图审查、相关配合服务等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处理站内工艺、建筑、结构、电气及自动控制、道路、处理站给水、排水的勘察设计等。

  2.5承包方式:勘察、设计费固定投标下浮率。

  2.6 勘察、设计质量要求:

  2.6.1勘察质量要求: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规划、选址、设计、岩土治理和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勘察深度要求。地形图测量需包含GPS控制测量、1:500带状数字化地形测量。

  2.6.2设计质量要求:因应农村污水处理的特点,进行系统化设计,包含但不限于,满足现场用地指标每个站点不超过400㎡要求;工艺设计出水指标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要求,建筑设计应对不同规模污水站点进行模块化设计,建筑物设计应与招标人公司的CI理念一致。工艺设计应考虑农村无人值守的要求,所选工艺和设备应考虑维护和维修的难易,自动化设计要考虑远程监控、设备维护管理、智能化的维护管理需要。同时要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

  2.7勘察设计费结算、支付方式:

  一、勘察费结算:

  A.本项目的勘察工作须根据招标人与三水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共同确认站点的用地落实情况分阶段实施,每个阶段的勘察费单独结算、支付。

  B.各阶段勘察费结算价=审定勘察费单价×(1-勘察费中标下浮率)×经招标人和中标人共同确认的各阶段勘察工程量。

  C.各阶段勘察费需经三水区财政局审核,则审核确认的勘察费为该阶段勘察费结算价。

  二、设计费结算:

  A.本项目的设计工作须根据招标人站点的用地落实情况分批分阶段实施,每个阶段的设计费单独结算、支付。

  B.各阶段设计费结算价/暂定价=工程设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附加调整系数(1.0)×(1-设计费中标下浮率)【工程设计收费基价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10号文)确定,专业调整系数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均为为1.0,附加调整系数(1.0)】。

  C.各阶段设计费暂定价以本分项目概算中的建安工程费用为计费基数,结算价以财局审核确认的分项目施工图预算价(建安工程费用)为计费基价。各阶段设计费需经三水区财政局审核,则审核确认的设计费为该阶段设计费结算价。

  三、勘察、设计费的支付:

  1. 勘察费的支付方式:

  (1)提交工程勘察报告后30 个工作日内,支付勘察费合同暂定价的30%。

  (2)工程勘察报告通过审查并提交合格的文件且办理完勘察费结算手续后30个工作日内,付至勘察费结算价的90%。

  (3)工程施工完工后30 个工作日内,付清勘察费。

  (4))以上款项按各阶段单独结算、支付。以上款项均不计利息。承包人在收取勘测费时须在工程所在地方税务部门开具合法合规的发票。

  2. 设计费的支付方式:

  (1)承包人提交施工图最终成果(符合发包人要求的纸质及非加密*.DWG 电子文本)并通过施工图审查且经相关财政部门审定施工图预算(含审计费)后30 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审定设计费的80%;

  (2)分项目验收合格后30 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审定设计费的95%;

  (3)余下设计费用待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30 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一次性付清;

  (4)以上款项按各阶段单独结算、支付。以上款项均不计利息,承包人必须开具有效的发票收取本项目的设计费。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以及佛山市一般性工程和特殊性工程的划分标准,本工程属于√一般性工程中的大型工程 一般性工程中的中小型工程 特殊性工程,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工程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须涵盖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工程勘察资质: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及岩土工程)丙级资质(或以上)。

  4.2.2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以设计单位为牵头单位。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2.2.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2.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4.2.2.3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2.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2.2.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工程款的支付。

  4.2.2.6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3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并持有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诚信手册;有效是指诚信管理系统状态显示为“正常”。

  4.3.1 《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的有效范围是最新年度考评结论为C或以上

  的,或新登记颁发的。

  4.3.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4 对投标人(如为联合体的,则指联合体牵头单位)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4.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给排水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且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公用设备给排水专业注册证书。

  4.4.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需提供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4.3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16年10月至2017年3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5对投标人(如为联合体的,则指各联合体成员)企业的信誉要求

  4.5.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5.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5.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5.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并限制从事工程招投标业务。

  4.5.5投标人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

  4.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7对投标人(如为联合体的,则指联合体牵头单位)企业完成过的类似设计业绩要求

  4.7.1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的,则指联合体牵头单位)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独立承接并完成过至少1项项目总投资达1亿元或以上的污水处理厂或市政污水项目设计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设计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招标人委托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网站“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网址:http://www.fsggzy.cn/ ,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2337。

  5.2 报名时间: 2017 年 4 月 7 日 8 时 30 分起至 2017 年 4 月 13 日 17 时 30 分止(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

  5.3 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 500 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5.4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等资料(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担保金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 7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单位

  的基本账户通过银行柜台汇款或网银转账形式,按规定金额及时间一次性转入或汇入(转入或汇入投标保证金两笔或两笔以上,投标无效)到网上投标报名回执中所提示的开户银行及账号(该账号是银行系统为本项目不同投标人随机生成的唯一子账号,仅限本项目该报名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使用),否则投标无效。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确认手续后另行通知。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6

  楼)。

  7.3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为联合体的,由牵头人出具即可)、授权委托书及个人二代身份证,均需原件)以及取得交易员资格时采集的本人指纹到场参加开标会。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陆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环境保护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钧信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兴业路92号 地 址: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南丰大道

  3号百利达广场一座1706至1720

  邮 编:528100 邮 编: 528100

  联 系 人:许先生 联 系 人: 何小姐

  电 话: 0757-82125061 电 话:0757-87762833

相关推荐
项目深度追踪
数据独家提供
服务开通便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