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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郴州市北湖区同心河流域、西水河流域(北湖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4-11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郴州市北湖区同心河流域、西水河流域(北湖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EPC)总承包已由北湖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北发改【2017】18、19号批准招标,项目业主为郴州市槐海服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专项资金及地方政府配套,并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郴州市北湖区同心河流域、西水河流域(北湖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EPC)总承包;

  2.2建设地点:郴州市北湖区同心河流域、西水河流域(北湖段);

  2.3建设规模:(1)同心河流域:对未纳入二污处理系统的原安和乡所在地、万华岩风景名胜区、保和瑶族乡的月峰片区、保和片区建设污水一体化系统,共4座。(2)西水河流域(北湖段):在南溪、同祥片区等5个人口聚集区共修建5 座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及配套管网43km;修建5 座旅游点污水处理设施。

  2.4合同预估金额:约3800万元,其中西水河流域(北湖段)约2400万元,同心河流域约1400万元(最终金额以审计金额为准)。

  2.5计划工期:10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

  2.7招标范围:本次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建设,项目中标人负责对项目工程范围内的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及检验、检测、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工程竣工验收以及提供其他相关服务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境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和水污染防治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投标申请人近三年承建工程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无不正当竞争行为,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任项目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环境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环境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或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且设计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不为同一人;

  3.4投标人应按照湘建建[2015]57号文《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设计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人员(需提供近6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且无在建工程(开标当日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上查询无押证,设计负责人不受此条限制);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6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设计负责人不受此条限制);

  3.7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所在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的证明; 3.8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在投标报名前须自行进行充分的现场踏勘工作,了解和熟悉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并报请业主备案登记。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5.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17:00时。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 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即日起至2017年04月14日,每日上午 09:00 时至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省外企业须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同时持本人身份证及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1)单位介绍信;(2)本人第二代身份证;(3)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4)资质证书副本;(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6)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7)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及项目负责人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8)设计负责人职称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或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证书;(9)施工员岗位证、质量员岗位证、安全员岗位证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C 证及关键岗位人员近6个月内的的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原件;(10)经建设方确认的投标诚信承诺书等以上资料,到郴县路市民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431服务大厅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 400元(售后不退)。(以上资料验原件后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壹套,资料不全时投标报名将会被拒绝,本项目不接受网上报名。)。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郴县路市民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第七开标室(370室)。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本项目开标会邀请所有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同时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在开标会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行政监督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郴州市北湖区发展和改革局,电话:0735-2167172。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郴州市槐海服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郴州市槐树下北湖区工业园

  联系人:唐先生

  电 话:18873509599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郴州分公司

  地址:郴州市北湖区香雪东路香雪公馆3栋16楼郴州分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郴州分公司

  电话:0735-2653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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