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宏茂闽招字〔2017〕南第008号
开标时间:2017-05-11
招标代理: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政和县镇前镇人民政府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政和县镇前镇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政和县镇前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源 上级拨款,招标人为 政和县镇前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政和县镇前镇;
2.2.工程建设规模:总投资约1042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政和县镇前镇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具体详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
2.4.排放标准:
2.4.1. 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B标准,其主要水质指标应达到下表要求。排放标准限值:
项 目 |
COD Cr (mg/L) |
BOD 5 (mg/L) |
SS (mg/L) |
NH 3 -N (mg/L) |
pH |
设计出水水质 |
≤60 |
≤20 |
≤20 |
≤8 |
6~9 |
2.4.2. 主要设备技术参数(以西溪村为例):
序号 |
名 称 |
规格/处理量 |
数量 | |
一 |
微动力生活污水处理成套设备 |
处理量:120m 3 /d |
1套 | |
成套设备包括: | ||||
1 |
脉冲格栅井 |
1600×850×700 |
1台 | |
2 |
低水位脉冲布水器 |
TMS-Ⅴ |
1台 | |
3 |
水解酸化调节池(碳钢、玻璃钢防腐) |
¢2600×5700 |
1台 | |
4 |
提升泵(一用一备) |
40JYWQ10-10-0.75 |
2台 | |
5 |
弹性生物填料 |
Φ150 片距80mm |
18m 3 | |
6 |
不锈钢塔式生物滤池 |
¢1300×6000 |
1台 | |
7 |
蜂窝直管 |
¢25.0×1000 |
6m 3 | |
8 |
生物过滤沉降池(碳钢、玻璃钢防腐) |
¢2600×4000 |
1台 | |
9 |
球形悬浮填料 |
Φ100 |
6m 3 | |
10 |
改性纤维球填料 |
Φ80 |
3m 3 | |
11 |
回流泵 |
40JYWQ10-10-0.75 |
1台 | |
12 |
整流板、三角堰板(PVC) |
ABSδ10 |
3块 | |
13 |
液位控制器 |
KEY-Ⅲ |
2台 | |
14 |
管道阀门法兰 |
站内 |
1套 | |
15 |
电缆及套管 |
站内 |
1套 | |
16 |
户外不锈钢电控箱 |
HHKS-0.75/3-0.12 |
1台 | |
17 |
高效微生物菌剂 |
1套 | ||
18 |
复合型人工湿地系统 |
4000×4500 18m 2 |
1套 | |
19 |
污水站简介牌 |
2500×1600含立柱 |
1项 |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2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2.5.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执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②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国内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2.6.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含临时)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7.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由联合体双方自行确定)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个。
备注:
1.联合体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有约束力。
2.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成员应按规定指定一家作为牵头人,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和义务,并且由联合体主办方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实施,包括只有主办方可以支付费用等。
3.联合体各成员之间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和联合体牵头人授权书应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4.联合体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联合体成员具有多种资质的,以在联合体中提供的资质为准;在联合体中提供相同资质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2.8.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2.9.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无。
2.10.其他资格要求: 无。
2.11.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2.12.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办理延续手续的,不得承接工程或参与工程施工投标。
2.13.根据闽建建〔2014〕42号及闽建办建〔2016〕10号文件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施工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
2.14.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
3.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4月17日至2017年4月21日登入政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zhggzyjy.com)进行在线报名,购买后如需纸质标书请自行联系招标代理企业;若购买过程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福建随行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870-5191。
3.3.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预算等)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方法一: 投标单位在线获取投标保证金子账号,并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已获取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方法二:按闽建筑〔2014〕33 号文规定交存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方法三:南平市建筑企业可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
1、投标人按本工程项目获取由系统自动生成,且是对应投标人唯一的随机子账号,只允许本投标人按获取到的子账号打入投标保证金,如有两家以上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打入同一子账号,则涉嫌串标、围标,其投标将被拒绝,后果自负。
2、投标人无需在银行进账单的备注栏或用途栏中填写任何信息(若必须填写可备注保证金)。
3、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允许打入交易中心主账号,需按要求打入子账号,子账号中的“-”符号输入时使用数字键盘右上角的减号“-”,不能省略,否则会造成资金不能到账,后果自负。
4、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将保证金错入交易中心主账号或不是系统分配给投标人对应本项目唯一的子账号,其投标将被拒绝,后果自负。
5、联合体投标的,须通过联合体牵头人办理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5月11日9时00分,投标企业需通过随行软件交易平台U盾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通过CA电子签章盖章加密生效,提交网址为:政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zhggzy.com)。若购买或投标过程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福建随行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870-5191。
7.2招标人在售标起始时间开始接收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到后,启动解密程序,投标人必须在解密程序启动后的一个小时以内确定对投标文件解密。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7.4本标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进行投标,投标人在使用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参与现场开标。
7.5如因交易中心停电或其他不可抗因素造成无法按时开标,则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政和县镇前镇人民政府;
地址:政和县镇前镇, 邮编:353605;
联系人:叶先生电话号码:0599-3288416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平市创世纪二期6 号楼1602室
邮编:353000;
联系人:康先生; 电话:0599-8880052
交易中心名称:政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政和县朝阳路行政服务中心三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