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仁寿路(鹿门路-通扬运河)雨水管道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皋腾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南通皋腾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南通皋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
(2)工程规模:具体情况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3)招标范围: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仁寿路(鹿门路-通扬运河)雨水管道改造工程;
(4)计划开、竣工时间:2017年5月15日到2017年7月28日;工期:75日历天
(5)质量要求:合格;奖项要求:无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标段 序号 |
招标内容 |
合同 估算价 (万元) |
申请人 资质类别及等级 |
项目 负责人 等级 |
市政工程 |
410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以上(含三级) |
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以上(含二级)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以上(含三级)企业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其他: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 、养老保险证明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项目负责人在该投标单位缴纳的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的缴费明细,缴费明细应体现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名称;
3、业绩要求:项目负责人2012年1月1日以来在该投标企业作为项目经理承担过(以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为准)类似市政雨污水管网工程施工业绩一项(以中标通知书为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原则上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要网上报名,请登录南通工程建设网,凭企业CA证书直接下载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2017年5月5日9:00,文本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如皋市市民服务中心C区3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9号窗口,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为南通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他事项: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肆万元。
本工程招标公告由招标人制定,招标人对招标公告的真实性负责。
7.评标办法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通皋腾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南通皋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地址:如皋市健康路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