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珠海市斗门区水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珠海市斗门区水务局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外运处置服务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珠海市斗门区水务局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外运处置服务项目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DXSD2017-G00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钟幸文
项目联系电话:2533799-8003、1368034828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珠海市斗门区水务局
地址:珠海市斗门区水务局
联系方式:钟先生、0756-511130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钟幸文、2533799-8003、13680348280
代理机构地址: 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337号二楼202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公告
受珠海市斗门区水务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就珠海市斗门区水务局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外运处置服务项目采购项目(招标编号:GDXSD2017-G007;采购申请计划编号:P-20170322-000467)组织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密封投标。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内容、预算金额、服务期
项目名称:珠海市斗门区水务局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外运处置服务项目采购项目;
项目内容:珠海市斗门区水务局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外运处置服务项目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贰佰万元整(¥2000000.00元);
注:因本项目招标时无法确定需处置的污泥总重量,故采用单价报价方式进行报价,结算时采购人按照中标人的中标污泥处置费每吨单价×处置污泥吨数结算合同价款。投标污泥处置费每吨单价报价上限为550元,报价超出此单价报价上限的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时间或至采购金额使用完毕(以先到者为准,如西部地区污泥处置厂建成并投产,则甲乙双方合同自动终止)。
注:投标人应对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已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投标人须具备市级(含)以上相关环保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严控废物处理许可资质证书(1、证书的严控废物处理类别及规模中:污泥处理能力不低于每年1620吨;2、投标人须书面承诺预留本项目的污泥处理额度不少于1620吨(格式见附件1.3.1));
投标人近三年以来(自开标之日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两家或以上供应商有如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相关投标均作无效投标: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2)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
供应商应核对企业的资质是否符合上述投标资格条件后再报名购买标书,因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而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三、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4月17日~ 2017年4月21日,每天0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337号二楼202室)。
购买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可自行前往以上地点购买或采用邮寄的方式购买,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传真件):
(1)“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的第1、2、3项资料。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7年5月10日15:00~ 15:30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7年5月10日15: 30;
投标/开标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二楼五号开标厅转五号评标室(体育中心东北侧,原红山路珠海市行政服务中心旁)
五、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珠海市斗门区水务局
联系人:钟先生 联系电话:0756-5111308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钟幸文 联系电话:2533799-8003、13680348280 传真:2533856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337号二楼202室
3、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先生;联系电话:0756-7253183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号: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珠海市五洲支行
户名: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2002024419100025775
珠海市金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四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已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投标人须具备市级(含)以上相关环保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严控废物处理许可资质证书(1、证书的严控废物处理类别及规模中:污泥处理能力不低于每年1620吨;2、投标人须书面承诺预留本项目的污泥处理额度不少于1620吨(格式见附件1.3.1));3.投标人近三年以来(自开标之日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两家或以上供应商有如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相关投标均作无效投标: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2)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4月17日 08:30 至 2017年04月21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337号二楼202室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337号二楼202室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5月10日 15: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5月10日 15:30
六、开标地点:
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二楼五号开标厅转五号评标室(体育中心东北侧,原红山路珠海市行政服务中心旁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