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就3#生活区污水管网改造项目,拟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施工承包方。本招标公告向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投标人应当在本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将资格预审材料提交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中心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应当于本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或上海振华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小组另行通知的时间内至指定地点购买标书。
1.项目编号: Z1704-012
2.项目内容:3#生活区污水管网改造项目
3.资格预审提交材料清单:
3.1潜在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
(2)经营范围应涵盖本项目涉及到所有内容;
(3)资质证书类别(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及以上。)
(4)安全生产许可证;
(5)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会计制度;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8)近3年内有类似相关成功业绩3例以上;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资格预审提交材料清单: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工商年检已完成)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情况简介;
(4)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5)近3年承担的相关业绩证明(合同复印件)(2014、2015、2016);
(6)近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2014、2015、2016);
(7)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情况;
所有提交的资格预审材料均需加盖潜在投标人公章。
3.3 资质预审材料提交时间、地点
3.3.1 收取材料时间:2017年4 月 26 日下午16:00前(北京时间)
3.3.2地点: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4.经资格预审审查通过的潜在投标人,上海振华重工招标小组通知投标人购买标书。标书工本费人民币200元(不退还),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潜在投标人,资格审查文件不予退还,不通知资格审查结果。
5.经审查,资格预审通过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方的,项目招标小组视情况重新发出招标邀请,重新组织资格预审。
6.潜在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7.招标人: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严雄
电话:021-31193252
传真:021-58397000
邮编:200125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3261号C座311室
邮箱:yanxiong@zpmc.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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