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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2017-2018年度平湖市阳台污废水收集治理工程-雨污分流自动化智能控制设备采购(第一批)招标

发布时间:2017-4-18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7-2018年度平湖市阳台污废水收集治理工程-雨污分流自动化智能控制设备采购(第一批)已由平湖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项目服务联系单(平发改投资函[2016]1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湖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平湖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建设地点为平湖市域范围内。

  本次招标范围为:2017-2018年度平湖市阳台污废水收集治理工程-雨污分流自动化智能控制设备采购(第一批)的供应、卸货至业主指定地点并指导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等,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要求与规范。详细的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技术规格书要求”。

  计划采购雨污分流自动化智能控制设备约8套,实际供货数量按实结算,第一批供货总价不超过100万。

  设备供货期:接到业主通知后20日历天内完成。

  2.2 本次招标单项合同估算价为96万元,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以下资格(资质):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自控类雨污分流设备生产销售的厂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 4 月 18 日至2017年 4 月 24 日 上午9时至11时 下午2时至4时(节假日除外)。到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平湖市东湖大道633号汇银大厦11楼)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4.2报名资料要求:1、投标报名表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3、企业法定代表的授权书。

  (以上资料均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红章后按顺序装订成册。)

  4.3投标人对招标文件若有疑问,请在2017年 4 月 25 日下午4时前以书面形式(可传真,传真:0573-85272555)提交招标代理机构同时将疑问内容发电子邮件到805384233@qq.com ,并电话确认招标代理机构已收到。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 5 月 4 日 9 时,地点为平湖市水务集团4号楼(位于院内东北角)六楼会议室(平湖市当湖街道解放中路48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特别说明

  7.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壹万元人民币)采用银行汇票形式于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递交给招标人。通过电汇、支票、本票、现金、网银、保函等所有其他形式提交或汇入的一律拒收。

  银行汇票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出。招标单位账户名称:平湖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账户:340101040005253 平湖市农业银行城南支行

  7.2招标人将在公示期内向平湖市检察院查询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情况,如投标人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查询范围:自2014年 5 月 5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湖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地 址:平湖市解放中路48号 地 址:平湖市东湖大道633号汇银大厦11楼

  邮 编: 314200 邮 编: 314200

  联 系 人: 程先生    联 系 人: 朱女士

  电 话:0573-85576731 电 话: 0573-85272555

  传 真: / 传 真: 0573-85272555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805384233@qq.com

  2017年 4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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