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涿鹿县高堡村污水处理站项目已由涿鹿县发展改革局以《涿鹿县发展改革局关于涿鹿县高堡村污水处理站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涿发改审批[2017]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涿鹿县五堡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农村环境连片专项资金及县财政配套资金,招标人为涿鹿县五堡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涿鹿县高堡村污水处理站项目
招 标 人:涿鹿县五堡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张家口市涿鹿县五堡镇五堡村
建设规模:500立方污水处理站一座
资金来源:中央农村环境连片专项资金及县财政配套资金
计划工期:2017年5月~2017年7月
招标范围:建设日处理生活污水500立方的污水处理站一座,采用PASG处理工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隔渣提升池、调节池、厌氧池、综合生化池、清水池、污泥干化池、明渠、辅助用房等。主要设备包括:污水提升泵2台、水泵连接装置6套、隔渣池孔板隔渣装置2套、反冲洗组件2组、调节池提升泵2台、厌氧池孔板隔渣装置2套、填料悬挂网组件80组、管道过滤器2台以及氨氮、化学需氧量出口在线设备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近3年内未发生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责任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且取得行业必须有的相关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有);
4.在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以及被政府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形;
5.不接受法人代表为同一人的多个单位在同一标段的投标;不接受同一企业集团母公司与其控股、参股的子公司在同一标段的投标。
3.2专项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注册资本金应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投标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业绩要求:投标人必须在近3年内具有至少2个类似污水处理站工程施工及设备安装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或竣工验收证明、中标通知书等业绩证明材料)。
3.项目经理要求: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且近5年内应具有两个及以上类似项目的项目经理或主要负责人经历(须提供业绩证明)。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4月18日至2017年4月2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有效凭证及资质文件(详见4.3)在张家口市涿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张家口市涿鹿县轩辕西路张家口商业银行西侧大厅)报名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报名方式:
合格供应商应携带以下证件: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三证合一”的单位携带营业执照副本);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银行开户许可证;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最近一年中的任何一个月);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最近一年中的任何一个月);
项目所在地或工商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结果告知函。
(以上证件需原件及两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5月11日 上午09:3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即开标地点,下同):涿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涿鹿县五堡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地 址:涿鹿县五堡镇人民政府 地 址:张家口市高新区市府西大街3号财富中心4-2-67
邮 编:075051
联 系 人:苏益国
电 话:010-56995155,15811048899
传 真:010-56995180
电子邮件:cpcechb@163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