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内容:
招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合格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本次招标项目的施工能力,银行资信情况良好。
2.投标人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具备环境工程设计专项资质证书乙级及以上并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贰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设计及施工方案与其资质能力相匹配。
3.投标人注册资金1000万元及以上。
4.投标人提供至少一份2014年1月1日以来的类似工程业绩。(本招标文件的“类似工程”是指:施工工程为屠宰、制革等类似工程,同时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施工业绩。)
5.投标人应具备国家对该类型项目要求实施人具备的其他相关资质。
以发售招标文件为准。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招标办
2017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