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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南侧人工湖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4-27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东港建招公字[2017]10号

  一、招标工程概况

  招标人名称:东营港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地址:东营港经济开发区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山东宏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东营市东城府前大街76号(府前大街与莒州路交汇处西南角)南侧三层楼二楼

  工程名称: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南侧人工湖治理工程施工

  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海港路以南,东港路以西,S一号路以南,港西二路以东,占地面积约95万平方米,拟对该水面扩容800万立方米,扩容土方用于市政道路、区内场地等回填,本次扩容460万立方米,计划投资约8131万元。

  标段划分:施工分为四个标段,计划总投资约8131万元,具体标段划分情况如下:

  第一标段:拟扩容115万立方米,计划投资约2032万元;

  第二标段:拟扩容115万立方米,计划投资约2032万元;

  第三标段:拟扩容115万立方米,计划投资约2032万元;

  第四标段:拟扩容115万立方米,计划投资约2035万元。

  ★施工投标人必须同时投报四个标段,但只能中标其中一个标段。

  招标范围:指定地块的水面扩容及弃土安置,弃土安置范围为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境内。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参与本工程施工的投标企业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所报工程项目部具有良好的建设业绩;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投标人须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投标人须在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

  2、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施工总承包企业可与建筑垃圾运输企业组成联合体,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两家。

  3、投标企业必须具有10台(含)以上自有运输车辆,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成员拥有的自有车辆总数10台(含)以上。

  注:自有运输车辆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①单台载质量5吨以上,实行统一车身颜色,统一喷涂放大号,两侧车门喷印所属企业名称、标示及编号,车顶加装顶灯;

  ②具有合法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具有行驶证和道路运输证,驾驶人员具有与准驾车型相符的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

  ③全部运输车辆按照规定实施密闭改装,具备全密闭运输条件;

  ④运输车辆安装车辆卫星定位装置。

  ★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运输车辆均应满足上述自有运输车辆规定的条件。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条件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投标人所报注册建造师须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持有省级(含)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投标人所报注册建造师须具有市政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持有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四、投标人报名要求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4月27日至5月4日进入东营建设信息网(www.dyjs.gov.cn)或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www.sdzb.gov.cn)进行网上报名。投标单位网上报名成功后必须打印投标报名凭证,网上报名成功后,持报名凭证,于2017年4月27日至5月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到山东宏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进行现场报名。(网上报名不成功者,现场报名无效)。

  投标人现场报名时须按照以下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投标报名凭证(加盖投标人公章);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新版资质证书复印件(印制二维码标识)];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投标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和本人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投标人需提供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网站上备案登记网上打印件(至少包括基本信息、资质信息、人力资源信息);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投标人需提供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须体现企业基本信息和资质信息)的网页截图打印页;东营港清欠办出具的已结清欠款或无拖欠证明(只市政公用工程资质的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及本人社会保险证明材料;自有车辆行驶证及道路运输证;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若为联合体投标时提供)】及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两份。

  备注:

  1.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指能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打印件;若网上打印件仅体现个人姓名或投标人单位名称,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打印件及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的花名册。投标人现场报名时须提供上述参保人员社保查询信息,以便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从企业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查询其社会保险缴纳情况。

  2.若投标人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未开通社会保险信息查询功能,投标人须提供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同时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和投标人公章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3.社会保险证明材料须为2016年7月1日(含)以来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4.新成立的公司或公司资质发生合并的投标企业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相应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5.投标人所提供的证书、证明等相关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若有一项不符合招标要求,其资格审查不通过。

  6.投标人所报建造师报名后不得更改。

  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及工本费

  报名成功者请于2017年4月27日至5月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到山东宏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东营市东城府前大街76号(府前大街与莒州路交汇处西南角)南侧三层楼二楼)领取纸质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份(售后不退),未按要求及时间领取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详见招标文件。

  七、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宏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东营市东城府前大街76号(府前大街与莒州路交汇处西南角)南侧三层楼二楼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0546-8096655

  八、监督单位及监督电话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招标投标办公室、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监督电话:0546-8019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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