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编号:07393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渝东水务有限公司排水净水材料甲醇采购及服务已具备招标条件,采购资金企业自筹,项目法人为重庆市渝东水务有限公司,招标人重庆市渝东水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重庆公用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现邀请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2.招标内容
2.1招标内容:
重庆市渝东水务有限公司招标货物清单
货物名称 |
规格 |
使用单位 |
送货地点 |
招标数量(吨) |
时间 |
备注 | |
甲醇 |
GB338-2011 |
重庆市渝东水务有限公司所属万州、云阳、开县 |
万州污水处理厂 |
沱口 |
252 |
1年 |
暂定量 |
明镜滩 |
20 | ||||||
云阳污水处理厂 |
188 | ||||||
开县污水处理厂 |
80 | ||||||
合计:540吨 |
2.2根据甲方书面通知的时间,在24小时内运到甲方指定的供货现场并完成下车、搬运入库工作。
3、货物执行标准及技术参数
货物执行标准及技术参数见技术要求
4.投标人资格要求
只有符合下列条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投标,否则为废标。
4.1
货物名称 |
投标人注册资金 |
生产企业注册资金 |
认证书 |
业绩 |
甲醇 |
≥100万元(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办理了“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 |
≥1000万元(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办理了“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 |
投标产品的生产企业须通过ISO9001认证(提供认证书) |
近三年(2014年-2016年)以来任意一年投标产品销售量 达到 300 吨 (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提供本企业的供货业绩;投标人为代理商或者经销商的,提供本代理商或经销商的供货业绩)(提供销售合同,如合同未包含数量,则须补充提供购甲方盖章的销量证明) |
4.2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业,可以是招标产品的生产企业或者生产企业授权的代理商或经销商。(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办理了“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
4.3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人具备投标产品生产企业对参加本项目的唯一投标授权委托书,并提供售后服务承诺(提供授权委托书、承诺书)。
4.4投标人须提供1年售后服务承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5生产企业投标人此次所提供的材料必须是自己工厂所制造的产品,不得外购他人产品(提供承诺书)。
4.6提供投标人该投标产品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押运人员从业资格证》;若是委托第三方运输,则需出具《委托合同》,第三方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押运人员从业资格证》。
4.7投标人必须有充足的库存物资,保证按时供货,供货不超过24小时到达招标人指定的使用现场的承诺书。
4.8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鲜章,原件备查。所有投标文件正本均须逐页加盖投标单位鲜章,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
4.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0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4 月28 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网站(www.cqggzy.com)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6.1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7年5 月 25 日10:00(北京时间)。
6.2投标和开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电设备招投标·政府采购分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具体房间见开标当天大厅展牌)。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渝东水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公用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重庆市万州区金陵路1号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紫
园路288号
联系人:雷雨 联系人:陈利
电 话:023-58811883 电 话: 023-67901915
传 真: / 传 真: 023-67501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