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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京山县全域污水处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咨询服务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17-5-2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依据京财采计【2017】177号文件的要求,湖北宏信致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京山县城市管理局的委托,对京山县全域污水处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咨询服务政府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磋商。

  一、采购项目编号:HXZY-ZFCG-2017009

  二、采购项目名称:京山县全域污水处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咨询服务政府采购项目

  三、招标内容:

  (1)招标范围:京山县全域污水处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咨询服务机构采购,预算金额98万元。

  (2)服务期限:60日历天。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的技术能力;

  4、有依法激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2、供应商应具备工程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涵盖市政公用工程(给排水)或生态建设与环境工程丙级及以上专业类别;

  3、投标人近三年有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4、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

  5、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本企业信用记录,并提供相关截图依据,查询落款时间应为本项目报名时间至开标时间以内),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企业信息进行网上查询核实;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五、磋商文件获得:

  投标人携带以上投标资格要求中涉及的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授权人委托书一套于2017年5月2日起至2017年5月4日止,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到湖北宏信致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京山县龙啸路大龙联合广场旁)报名,并同时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费用为400元/份。

  六、投标人须缴纳投标保证金0.9万元,由投标人在报名前缴纳。

  收款单位:湖北宏信致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京山分公司

  帐 号:17546101040011816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京山京源支行

  七、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12日9时,地点为湖北宏信致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京山县环境保护局8楼)。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性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京山县城市管理局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宏信致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京山县轻机大道232号 地 址:京山县龙啸路(大龙联合广场旁)

  联 系 人:汪先生 联 系 人:廖洁琼

  联系电话:13277655088 联系电话:15908649895

  二〇一七年五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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