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WH13GC2017SZ1075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方村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工程做如下澄清:
1、对第三章,评分规则 2.5.2技术标 中条款 技术标采用符合性审查的,如投标单位数量>10,则评标委员会根据信用标(如有)和商务标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排序,对前10名进行技术标评审(若前10名中有分值相同的,则前10名中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进入技术标评审。例如甲、乙、丙、丁分数分别为100分、100分、95分、93分,则甲、乙为第一名,丙为第二名,丁为第三名,以此类推)进行删除。
2、第三章,评分规则 2.5.2.1 现修改如下:技术标投标文件不得出现任何可能识别投标人的字样、标志或内容,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否则,该技术标作不合格处理。具体要求详见技术标封面“技术标书制作要求”之规定。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进度款支付及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12.4.1付款周期 现修改如下:本项目无工程预付款。该项目建设费用先由中标单位垫付,按照建设成本、利息、运营维护费计算项目总费用,分十年期支付,自工程竣工之日起每满一年支付一次,每年支付建设费用的10%(该项目包括工程费用、十年期贷款利息及十年运营费用)。
4、本项目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变更为:2017年05月12日17:30。
5、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芜湖市镜湖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芜湖春谷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