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内蒙古裕丰番茄制品有限公司番茄污水处理设施工艺改造工程已由五原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内蒙古裕丰番茄制品有限公司番茄污水处理设施工艺改造工程备案的通知》(五发改字[2017]8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内蒙古裕丰番茄制品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内蒙古长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NMCT-ZB-ZCGC-170501
2.2建设内容:新增10万立方米容积的污水调节池1座,原有UASB池改为好氧曝气池,改造原凉水池系统、
原杀菌冷却系统。项目改造后日处理污水6720吨。
2.3建设地点:五原县隆兴昌镇。
2.4标段划分:一个施工标段
2.5计划工期:2017年6月5日-2017年12月31日,共计210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建造师;
3.4外进建筑企业执行《关于加强内蒙古自治区外进建筑企业管理的通知》(内建工〔2016〕138号)文件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5月08日至2017年05月12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五一街今日尊府C4-3-1301#购买招标文件。
4.2 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办理;由招标代理机构查验下述证件及证明文件,下述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份,对合格者出售招标文件。
① 企业营业执照的副本;
② 资质等级证书的副本;
③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副本;
④ 开户许可证;
⑤ 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⑥ 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安全考核证及身份证复印件;
⑦ 由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⑧ 购买者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证件均须提供原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 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5.1开标时间:2017年05月31日上午09:30时
5.2开标地点:五原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6.1 本次招标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根据投标工作的需要自行组织踏勘现场,招标人给予配合,踏勘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2 本次招标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 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内蒙古裕丰番茄制品有限公司
地 址:五原县隆兴昌镇
邮 编:015199
联系人:刘福来
电 话:13191396068
电子邮箱:liufl@fuyaungp.com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长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五一街今日尊府C4-3-1301#
邮 编:015000
联系人:许飞
电 话:0478-8270988
传 真:0478-8270988
电子邮箱:782917885@qq.com
2017年05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