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项目渭南市临渭区丰原镇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已由渭南市临渭区经济发展局以渭临经发【2017】14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争取国家资金及地方配套。招标人为渭南市临渭区丰原镇人民政府,委托招标代理单位为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丰原镇辖区内。
2.2工程规模:项目占地7.5亩,总规模为3000m³/d。
2.3招标范围:以施工图纸为准。
2.4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国内依法注册成立在经营期内的独立法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细见招标文件。
5、报名携带资料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地点。
5.1请投标人于2017年05月10日至2017年3月14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 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 分,在渭南市临渭区胜利大街与前进路十字雅馨花园C座C08,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必须为拟派本项目经理)、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含2016年度报告)、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书、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建造师资格证、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业绩(2014-2016年承担过已完成类似工程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一份)、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上证件均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三套报名。
6、投标文件的递交:详见招标文件。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渭南市临渭区丰原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刚 电话:0913-3382692 18329345673
监督管理机构:渭南市临渭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