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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开发区水质净化管理中心处理污水及污泥药剂购置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5-10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广东达安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广州开发区水质净化管理中心的委托,对处理污水及污泥药剂购置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DDACG2017GK0302

  二、采购项目名称:处理污水及污泥药剂购置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万元):856.1600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内容:广州开发区水质净化管理中心采购一批污水及污泥处理药剂,具体情况详见下:

  包1: 内容:本项目采购人广州开发区水质净化管理中心为辖下的广州开发区西区水质净化厂(以下简称“西区厂”)、广州开发区东区水质净化厂(以下简称“东区厂”)、广州开发区永和水质净化厂(以下简称“永和厂”)、广州开发区萝岗中心区水质净化厂(以下简称“萝岗厂”)、广州开发区黄陂水质净化厂(以下简称“黄陂厂”)、广州开发区九龙水质净化一厂(以下简称“九龙一厂”)等六间厂,采购粉末硫酸铝、液态硫酸铝、盐酸、氯酸钠、聚丙烯酰胺和乙酸,预计年总用量液态硫酸铝1399吨、盐酸95吨、氯酸钠35吨、聚丙烯酰胺3吨、乙酸150吨。采购预算(最高限价):粉末硫酸铝:人民币1500元/吨。液态硫酸铝:人民币700元/吨。盐酸:人民币1200元/吨。氯酸钠:人民币5500元/吨。聚丙烯酰胺:人民币35500元/吨。乙酸:人民币4300元/吨。服务时间:3周年(2017年8月1日至2020年7月31日),分期分批按需求量交货,具体交货时间和交货量由采购人按生产实际需要确定。

  包2:内容:本项目采购人广州开发区水质净化管理中心需为辖下的广州开发区西区水质净化厂(以下简称“西区厂”)、广州开发区东区水质净化厂(以下简称“东区厂”)、广州开发区永和水质净化厂(以下简称“永和厂”)、广州开发区萝岗中心区水质净化厂(以下简称“萝岗厂”)、广州开发区黄陂水质净化厂(以下简称“黄陂厂”)、广州开发区九龙水质净化一厂(以下简称“九龙一厂”)等六间厂采购污泥脱水絮凝剂(阳离子聚丙烯酰胺)。预计污泥脱水絮凝剂年总用量约为37.88吨,年产干污泥(含固体率为100%,下同)约7285吨。采购预算(最高限价):西区厂:人民币185元/吨干污泥;东区厂:人民币142元/吨干污泥(带式压滤机),人民币185元/吨干污泥(卧式离心脱水机);永和厂:人民币213元/吨干污泥;萝岗厂:人民币121元/吨干污泥;黄陂厂:人民币121元/吨干污泥;九龙一厂:人民币121元/吨干污泥。服务时间:1、西区厂、东区厂、萝岗厂、黄陂厂及九龙一厂按2017年8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止。2、永和厂为3年(2017年8月1日至2020年7月31日)。

  六、供应商资格: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投标人必须为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家(制造商)或其经销代理商,属经销代理商投标的,必须提供全部三种产品经销代理证书或生产制造商出具的投标授权书; 3、若投标人注册地不在广东省内的,要求具备在广东省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服务机构、专职的服务人员和仓库。(必须提供服务机构注册资料和办公用地租赁合同,人员名单及仓储租赁合同); 4、投标人必须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及专业的售后服务能力; 5、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具有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和投标人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挂靠、转包或分包;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8、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以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及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备注:投标人需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原件备查); ②有效且已年检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原件备查); ③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原件); ④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原件备查); ⑤产品经销代理证书或生产制造商出具的投标授权书影本(属经销代理商投标的,原件备查); ⑥完成过类似供货业绩的供货合同、销售发票和用户方开具的证明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⑦投标人提供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 (具体办理事宜请查阅广州市政府采购网《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审查的通知》); ⑧提供招标文件发售期内“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投标人应对网页查询结果截图的真实性负责。对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注:已进行“三证合一”的投标人须提供已办理加载统一代码的新版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则不需单独提供旧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05-11至2017-06-05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达安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东路383号803广东达安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咨询电话:020-38467671))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06-06 09:3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白云区广州大道北1421号圣地大厦601室。

  十、开标时间:2017-06-06 09:30。

  十一、开标地点:广州市白云区广州大道北1421号圣地大厦601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05-11至2017-05-17止。

  十三、联系事项(一)采购人:广州开发区水质净化管理中心地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瑞祥路1号

  联系人:陈伟华联系电话:82261267

  传真:82099913邮编:510730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达安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广州大道北1421号圣地大厦601室

  联系人:陈志东联系电话:02038467671

  传真:020-38858516邮编:51051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陈生联系电话:02038467671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达安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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