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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咸丰县县域生活污水治理规划专项规划编制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17-5-11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湖北永欣公司受咸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就咸丰县县域生活污水治理规划专项规划编制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HBYX-2017-07

  二、采购项目名称:咸丰县县域生活污水治理规划专项规划编制项目

  三、编制范围:咸丰县县域内11个乡镇和中心村。

  四、规划期限:近期2017-2020年,远期2021-2030年。

  五、项目金额:约20万元。

  六、项目要求:

  1、成果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及专项规划编制有关要求,并按法定程序完成报批。

  2、成果包括规划文本、说明书及相关图纸,提交纸质文件一式十五份,并提供可编辑的电子文件一份。若采购人要求对资料的数量进行补充时,中标供应商须予以服从,并按要求补充,补充数量涉及的费用由采购人支付,但中标供应商须只能按基本印刷成本收取,不得额外增加其它费用。

  3、最终成果内容必须清晰完整,说明书应准确、完整地阐述其项目意图和内容,项目所包含的相关图纸内容应准确。中标供应商应按上报所需的要求向采购人提供相应的文本及资料。

  4、计算机文件要求:全部最终成果均应制作计算机文件,图形文件采用AutoCAD 的DWG 格式文件, 图片采用JPG 的文件格式,文本文件采用Microsoft Word 格式文件,表格文件采用Microsoft Excel 格式文件。

  5、供应商中标并签订合同之日起,必须在20日历天内提供正式规划成果。

  七、采购单位:咸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八、供应商资格

  1.磋商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磋商供应商须提供具备该项目经营资格的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受委托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备查;

  3. 供应商须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属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及企业法人代表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4.磋商供应商应当具有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原件;

  5.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且必须直接参与本次规划编制全过程;

  6、磋商供应商须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无不良记录、负面记录、受惩黑名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获取磋商文件要求:

  1、项目不设置报名环节,由潜在供应商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2、无论出于何种原因,代理机构可在采购活动开始前3个工作日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补充及变更,其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将以公告形式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及咸丰县公众信息网同时发布,因取消报名环节,无法书面通知各潜在供应商,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上述网站。

  3、因供应商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及变更信息,导致编制响应文件失误,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十、谈判供应商应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前,按以下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 2000.00元整;

  交纳方式:请各谈判供应商以转账的方式提交,必须从供应商基本户(以《基本户开户许可证》为准)转入中心保证金专户,请各供应商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并注意转账时间和银行间转账资金在途时间,以避免交纳截止时间前保证金无法到账的情况,中心对保证金不直接收取现金,退还时银行手续费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开户名称:工行咸丰支行

  账户名称: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95588 31817 0000 40857

  交纳截止时间:同谈判时间

  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投标

  十一、磋商时间及地点

  1、磋商时间:2017年 5 月 22日15时00分

  2、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5 月22 日15:00时

  3、磋商地点: 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人民银行咸丰县支行九楼开标大厅)

  十二、其他

  采购单位联系人:姜先生

  联系电话:152 7295 9991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153 0726 7106

  湖北永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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