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QXZB-2017- 6 号
受淇县庙口镇人民政府的委托,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就盘石头水库(千鹤湖)生态保护项目庙口区域污水处理工程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盘石头水库(千鹤湖)生态保护项目庙口区域污水处理工程项目(二次)
预算投资:400万元人民币
工程地点:淇县庙口镇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合格标准
要求工期:120日历天
质保期:1年
二、招标范围:庙口镇区域王滩和朱家污水处理设计施工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质及业绩要求:
1、报名企业必须正常经营五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 庙口镇区域王滩和朱家污水处理设计施工项目,具有2013年1月1日以来污水处理厂施工总包业绩1个;
本工程均为交钥匙工程(指含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验收及保修等)。
3、投标人需提供公告发布时间后项目所在地淇县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查询对象:企业及企业法人);投标单位在信用中国查询中无违法犯罪记录,否则视为投标无效;
4、开标时项目经理必须到场签到;
5、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5月17日 - 2017年5月23日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hebi.gov.cn/tpfront/)网站附件下载:【附件一: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现场交纳。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的投标人将不具备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见招标文件;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 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有疑问,须在投标截止日期10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加盖单位公章后上传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779072293@qq.com),并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逾时不予受理。
2、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等其他相关信息将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投标人自行查阅,招标代理机构不另行通知且不需投标人确认。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公告为准。因投标人未能及时查阅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淇县庙口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陈先生 联系电话:0371-65944811
联系地址:郑州市纬四路13号(花园路与纬四路交叉口东50米路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