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项目招标 >> 设备材料 >> 正文

河北石家庄灵寿县文化教育局2017年污水处理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5-22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灵寿县文化教育局2017年污水处理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灵寿县教育局
行政区域 灵寿县 公告时间 2017年05月22日 15:12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7年05月22日 11:03至2017年05月26日 11:03
招标文件售价 ¥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时间 2017年06月13日 09:00
开标地点 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预算金额 ¥164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贺
项目联系电话 15131172909
采购单位 灵寿县教育局
采购单位地址 灵寿县人民西路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311-82524550
代理机构名称 河北鑫凯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市金利街21号长宏大厦A130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311-66535328

  开标时间:2017年06月13日09时00分

  项目名称:灵寿县文化教育局2017年污水处理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7053600020119

  项目联系人:李贺

  项目联系电话:15131172909

  采购人:灵寿县教育局

  采购人地址:灵寿县人民西路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1-82524550

  代理机构:河北鑫凯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金利街21号长宏大厦A130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66535328

  预算金额:164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7年06月13日09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7-05-22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7-05-26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环境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投标人需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时携带以下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结构代码证副本(以上三项,对于已执行“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无行贿犯罪记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等。(以上证件查看原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采购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相关推荐
项目深度追踪
数据独家提供
服务开通便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