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的规定
本工程经广西立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审核后预算总造价为12596917.72元[其中:预算价10668088.08元(含材料暂估价1722710.00元,暂列金额338962.00元),安全文明施工费291532.73元,规费388953.72元(其中:社会保险费357586.76元,其他31366.96元),增值税1248343.19元]。
经业主调整后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10665852.8元[含材料暂估价1722710.00元,专业工程暂估价270000.00元,暂列金额176892.00元;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289167.98元,规费376939.81元(其中:社会保险费346428.28元,其他30511.53元),增值税1246515.66元]。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含材料暂估价、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增值税)、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增值税高于本工程最高限价为无效投标。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增值税均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单列。
现按桂造价【2011】6号文规定备案,予以公布,请投标人复核。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未按照本细则的规定编制的,应在开标前5 天向招投标监督机构或(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投诉。招投标监督机构应会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对投诉进行处理,发现有错误的,应责成招标人修改。
二、招标文件P27页(一)企业情况(满分16分)之考核期内类似工程项目(满分10分):考核期内完成的1500万元以上的市政工程,每个项目得2分。改为:考核期内完成的1200万元以上的市政工程,每个项目得2分。
附:主要清单项目
招标人:阳朔县福利镇自来水厂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管理机构:阳朔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2017年 05 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