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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郑州市金水区博远路(普庆路-中方园路)道路、污水、雨水工程施工招标

发布时间:2017-5-23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金水区博远路(普庆路-中方园路)道路、污水、雨水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自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郑州金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信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面向国内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招标,欢迎符合相关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市金水区博远路(普庆路-中方园路)道路、污水、雨水工程;

  2.2项目地点:郑州市金水区博远路(普庆路-中方园路);

  2.3招标范围及内容:该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4质量目标:合格且达到验收标准;

  2.5合同估算价:1521万元;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关的营业执照;

  3.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证且不得有在建工程,需在本单位已缴纳社会保险;

  3.5 2014年1月1日以来企业及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市政工程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6具有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区级或以上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时间公告发出之日为准,包含企业法人,项目经理、法人授权委托人);

  3.7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栏目中有失信等负面信息的潜在投标人,将拒绝其报名参加本项目。

  3.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有关事宜

  4.1报名时投标单位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资格证书、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无在建承诺、企业业绩(企业和项目经理业绩不能重复)、企业2014年以来财务审计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信用中国等网站截图,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一套(复印件盖公章)。

  4.2报名时间:即日起至 2017 年 5 月 2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 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

  4.3报名地址:河南信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办公室。

  五、招标文件获取:

  5.1接到通知后5日内,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

  5.2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河南信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办公室;

  5.3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出售;

  5.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6.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河南信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郑州金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1-55901569

  联系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3号财智名座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信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及传真:0371-69191803

  联系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10号金成东方国际24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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