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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唐山芦台经济开发区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工程社会资本方采购招标

发布时间:2017-5-25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河北唐山芦台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管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河北唐山芦台经济开发区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工程社会资本方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河北唐山芦台经济开发区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工程社会资本方采购

  项目编号:RHP-C021700120176-1-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宝旺

  项目联系电话:0315-222013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河北唐山芦台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管理局

  地址:唐山市芦台经济开发区

  联系方式:王海波 022-6938854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宝旺 0315-2220136

  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大科技园综合楼B座11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项目模式:河北唐山芦台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管理局在河北唐山芦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授权下,作为项目实施机构,负责监管项目公司。实施机构负责社会资本采购工作,选择具备雄厚资本实力、先进的专业技术和管理理念、管理模式、市场化的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的社会资本方达成合作,项目实施机构与社会资本方签订PPP协议;项目公司由中标社会资本方在芦台经济开发区注册成立,项目公司资本金占总投资的30%,社会资本方以货币资金形式出资,占项目公司注册资本的100% 。

  成立后的项目公司再与项目实施机构重新签订PPP项目合同或者补充合同。项目合作期内,项目范围内的土地权属归政府所有,项目公司可以无偿使用,享有合理使用权,合作期内,未经政府方同意,项目公司不得擅自转让、出租、抵押,也不得用于本项目之外的其他目的。项目公司享有项目资产的经营权和收益权。项目公司可与融资机构签订融资合同为本项目融资。本项目采用BOT与TOT相结合的运作方式。在项目经营期间,由项目公司行使本项目经营管理权及项目经营期的维护,并履行PPP项目合同中的约束条款,政府授权的实施机构负责行使监督管理权,合同期满后,项目公司将本PPP项目全部资产无偿移交给河北唐山芦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或其指定机构。

  2、项目标段划分及总投资:

  本项目共一个标段。本项目总投资12906.45万元,包含新建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投资7500.48万元,及项目公司拟采用TOT模式从政府方获取已建成管网5405.97万元。

  (1)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主要建设内容:

  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位于河北省唐山市芦台经济开发区东部工业园区,建于荣成路与富安道交叉口,富安路以东,荣成路以南,富康道以西,荣祥路以北。建设用地符合《河北省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2012 版)及《芦台经济开发区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

  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河北唐山芦台经济开发区环境综合治理 PPP 项目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规模为3.0万m3 /d,总占地面积42333.54m2(约63.5亩),总建(构)筑物面积10911.98m2。污水处理污染物排放标准达到一级 A 标准。容积率0.26,建筑密度24.36%,绿地率35.0% 。

  项目分近期和远期建设。

  近期:规划近期至2020年,处理规模为0.7万m 3 /d,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近期污水收集总面积约10平方公里,主要收集范围为中心城区居民区、一社区居民区、二社区居民区、三社区居民区、东部工业园区。

  远期:规划远期至2030年,处理规模为2.3万m3 /d,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远期污水收集总面积约21平方公里,主要收集范围为规划的中心城区居民区、一社区居民区、二社区居民区、三社区居民区、东部工业园区以外区域。

  (2)已建成污水管网:

  根据目前芦台实际道路情况,已随道路投资5405.97万元,完成24.35Km污水管网建设。

  3、建设工期:近期建设工期计划2017年6月30日开工,2017年12月31日投入运营;远期建设工期12个月。

  4、合作期限:项目合作期限30年(含建设期)。

  5、质量要求: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质量验收标准验收合格。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具备相应污水处理、管理运营能力等,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2、投标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商业信誉和承担该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和维护能力,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2016年度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财务状况良好,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等不良记录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以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4、投标人近三年内(2014年1月1日至今,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至少具备一项以PPP方式参与的市政基础设施类投融资或建设或运营业绩。5、投标人具备为标的项目提供解决银行贷款等多渠道融资的资源和经验。6、申请人及其控股股东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且无重大未决诉讼事项。7、已通过本项目资格预审,取得本次投标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的单位。本项目不允许未通过本项目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参与竞争并进行资格后审。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2906.4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5月25日 09:00 至 2017年06月01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唐山市西山道65号一层大厅)

  招标文件售价:¥2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发售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6月14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6月14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河北省唐山市芦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请投标人于2017年5月25日至2017年6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章)到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唐山市西山道65号一层大厅)购买招标文件。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国家规定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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