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嘉兴市华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平湖市新仓新市镇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委托,就 新仓镇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编号:JXHX-PH2017-018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非政府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数量及服务期限: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预算金额 |
服务 期限 |
备注 |
1 |
新仓镇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 |
1项 |
人民币 30.00 万元 |
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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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招标内 容见第二部分采购 |
2 |
新仓镇区污水处理设施新建 |
1项 |
人民币 20.00 万元 |
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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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投标投标人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其他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经营范围包含管道疏通)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省级及以上环保产业协会颁发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服务能力评价证书》(运营服务范围含工业废水或生活污水)。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允许外包或挂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发售方式:
1、发售时间:2017年05月25日至05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不含节假日)
2、发售地点:浙江省平湖市当湖街道胜利路129号(建工大厦B幢)4楼(嘉兴市华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平湖分公司)。
3、招标文件售价:每本 500 元(售后不退)。
4、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认购招标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内逾期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采购代理单位将不予受理及答复。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1.报名表(下载地址: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ztb.pinghu.gov.cn)政府采购资料下载)。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已调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单位无需提交);
4.投标人的特定条件应具有的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5.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须提供单位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必须递交由投标单位总部基本账户出具的人民币捌仟元(银行汇票)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给平湖市新仓镇招投标中心(注:基本账户开户在浙江平湖农村商业银行新仓支行的可采用转账支票形式),并在汇票上注明出票单位、银行账号。
通过电汇、支票、网银、现金、保函等形式提交或汇入的一律拒收。
单位名称:平湖市新仓镇人民政府会计集中核算中心-财政资金专户
开户银行:浙江平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仓支行
开户帐号:201000000540611000017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7年06月02日14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平湖市新仓镇招投标中心开标室(新仓镇政府大楼后幢一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7年06月02日14时00分在平湖市新仓镇招投标中心开标室(新仓镇政府大楼后幢一楼)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一、其他事项: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即为招标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平湖市新仓镇招投标中心投诉。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电话:0573-85702564。
2.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嘉兴市华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73-85629229
平湖市新仓新市镇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嘉兴市华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0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