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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郑东校区中水回收(二期)土建及设备站房建设项目国内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5-25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受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委托,就中水回收(二期)土建及设备站房建设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及名称:

  招标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7-725 号

  项目名称:河南财经政法大学中水回收(二期)土建及设备站房建设项目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 招标范围:对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郑东校区中水回收(二期)土建及设备站房建设施工,涵盖:包括土建施工,电气照明、工艺安装、自控仪安装工程表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建筑安装工程。该工程为交钥匙工程,工程范围内中间不再另行签单结算。

  2.2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及安装标准和现行国家质量验收规范。

  2.3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120天内交付验收。

  2.4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保质量,保安全,包工期,包文明施工

  2.5 资金来源:专项资金。

  2.6 标段划分: 一个包段

  2.7 项目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东四环交叉口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2.8 预算控制价:500万元人民币

  三、上述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3.2 资质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对项目负责人的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机电专业或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与公司具有劳动合同关系,参加了社会保险;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已经报名不得更换)。

  3.4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658 号第十七条规定。

  3.5 与招标人、招标人就本次招标的委托的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3.6 依据高检会【2015】3号、豫检会【2015】6号文件(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有行贿犯罪的法人、法定代表人、投标代表人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3.7 依据财库[2015]150号文件规定,被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投标且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8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四、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下述资料。

  4.1 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2 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含安考证)(验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注:已换发新版资质证书的企业信息须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http://www.mohurd.gov.cn/docmaap/)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未换发新版资质证书的企业信息须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http://hngcjs.hnjs.gov.cn)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省外企业未换发新版资质证书的企业信息按其注册地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截图并加盖公章。

  4.3 提供2014年、2015年、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验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4 2017年任意1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可以是银行扣款回单或税局开具的凭据)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注:税收证明政府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内缴纳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据。

  4.5 2017年任意1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可以是银行扣款回单或社保部门开具的票据)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6 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有效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开具为准。(验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内容涵盖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投标代表人)。

  4.7 提供供应商自己参与(填写本次采购人名称:----采购编号:----)采购活动前未有在处罚期内的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行政处罚和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承诺(加盖公章的原件)。

  4.8 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加盖公章的原件)。

  4.9 与采购人或采购人就本次招标的项目委托的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的承诺(加盖公章的原件)。

  4.10 提供供应商自己参与(填写本次采购人名称:----采购编号:----)采购活动前已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无不良信用记录的承诺(加盖公章的原件),并附二个网站查询截图。

  4.11.购买招标文件人员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五、招标文件出售事宜:

  5.1 投标邀请函发布时间:自2017年5月25日。

  5.2 投标邀请函发布: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教育招标网。

  5.3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自2017 年5月25日起至2017年6月2日17:00止(北京时间,下同)。每天上午9∶00 至11∶30,下午 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5.4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80号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院内老后勤117室)。

  5.5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购买

  5.6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300元人民币(图纸费另行收取,在勘察现场时购买),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6.1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7年6月14日下午14 :30

  6.2 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地点: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与东风路交叉口向北200米路西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院内老后勤小院开标室)。

  七、有关说明

  7.1 如果投标人的报名资格证件不在有效期内或未及时参与当年年审,则须由发证部门出具原(证书)有效期延长至___年__月__日的证明。(注:延长后的截止日期应在本项目开标当天日期或之后)。

  7.2 本次招标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公开开标。届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务必出席开标会(携带身份证原件以备查核)。

  7.3 本次项目投标邀请函、结果公示等相关信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本招标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如有任何疑问请以书面、传真或电邮形式至招标代理机构释疑。

  7.4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采购,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八、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80号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院内老后勤小院。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翟老师 侯老师 联系电话:0371-56058512

  采购人名称: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采购人地址: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招标管理办公室(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东四环交叉口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联系人:胡老师 0371-86157236

  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2017 年5月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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