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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都市第三至第九污水处理厂2017年植物除臭液采购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17-5-27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一、比选条件

  1、本比选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比选人为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比选组织形式为委托比选。比选人选择的比选代理机构是四川兴鑫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1、工作内容:供应成都市第三至第九污水处理厂所需植物除臭液。

  2、比选范围:成都市第三至第九污水处理厂所需植物除臭液,金额约为 42万元(不含税价)。具体详见比选文件。

  3、供货期:根据比选人生产需要分批次供货,每批次具体送货时间以比选人通知为准,比选申请人须在接到通知后 7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合同期限为合同签订后一年。

  4、供货地址: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第三至九污水处理厂。

  成都市第三污水处理厂:高新区桂溪街办建设村

  成都市第四污水处理厂:成华区跳蹬河北路

  成都市第五污水处理厂:武侯区太平寺文昌片区三河村

  成都市第六污水处理厂:成华区龙潭街办高洪社区五组

  成都市第七污水处理厂:金牛区天回镇甘油村四组

  成都市第八污水处理厂:青羊区苏坡乡万家湾村十一组

  成都市第九污水处理厂:锦江区大安桥村四组

  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具备以下条件: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商)或代理商;

  ( 2)财务状况: 2013年 -2015年财务状况无亏损;新成立企业不满足年度要求的,从成立后至今财务状况无亏损。

  ( 3)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且未处于投标禁入期内。 2014年 -2016年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2、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参选者,请于 2017年 5月 31日至 2017年 6月 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00时至 12: 00时,下午 14: 00时至 17: 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锦江区毕昇路 256号中加国际) 4楼 409室购买比选文件。

  2、领取比选文件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备查,留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

  (2)营业执照副本(验原件,留加盖鲜章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副本(验原件,留加盖鲜章复印件),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附营业执照副本。

  3、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 150元 /套,售后不退。(本次比选不提供邮购比选文件服务)

  五、参选文件的递交

  1、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参选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年 6月 8日 10时 00分,地点为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锦江区毕昇路 256号中加国际 4楼)。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比选人: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毕昇路 256号

  邮编: 610023

  联系人:杜女士

  电话: 028-85320347

  传真:( 028) 85321331

  电子信箱( E-mail): 472801268@qq.com

  比选代理机构:四川兴鑫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毕昇路 256号

  邮编: 610023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 028-61896152

  传真:( 028) 85321331

  电子信箱( E-mail): 446750797@qq.com

  2017年 5月 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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