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内容:
招标代理比选公告
保定市排水总公司现作为保定市鲁岗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工程比选人采取公开比选的方式选定符合资格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
一、比选范围和内容
1、本次比选包含保定市鲁岗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工程。
2、比选范围:本工程的工程、货物、服务的招标代理等工作。
二、参加比选的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招标代理甲级资质,发改委颁发的中央投资招标代理甲级资质。
2、本项目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招标代理机构组成联合体参加比选。
3、投入本项目招标专业人员人数应不少于九人。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比选的招标代理机构,请于2017年5月25日至2017年5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报名时间为13时30分至17时00分,在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窗口领取比选文件。
2、在领取比选文件时,招标代理机构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格证书副本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领取人身份证原件,以及以上所有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四、代理申请书的递交
所有参与比选的招标代理机构应根据比选文件的要求编制代理申请书并提交给比选人,提交代理申请书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5日9时0分,地点为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七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人不予受理。
五、本次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上发布。
比 选 人:保定市排水总公司
地 址:保定市隆兴西路609号
联 系人:郭伟
固定电话:0312-5098006
公告更正内容及说明
变更日期:2017-05-27
保定市鲁岗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工程
招标代理比选更正公告
由于内容修改,原公告相关内容声明无效,以新公告为准。
更正内容为:
1.原公告日期:2017年5月25日 更正公告日期:2017年5月27日
2.原公告内容:
“比选范围:本工程工程、货物、服务的招标代理等工作。”
更正为:
比选范围:本工程工程、货物、服务的招标代理及工程量清单编制等工作。
3.原公告内容:
“二、参加比选的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招标代理甲级资质,发改委颁发的中央投资招标代理甲级资质。”
更正为:
二、参加比选的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招标代理甲级资质,建设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质,发改委颁发的中央投资招标代理预备级及以上资质。
4.原公告内容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比选的招标代理机构,请于2017年5月25日至2017年5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报名时间为13时30分至17时00分,在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窗口领取比选文件。”
更正为: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比选的招标代理机构,请于2017年5月27日至2017年6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报名时间为13时30分至17时00分,在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窗口领取比选文件。
公告提交单位(盖章)
2017年5月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