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河南华豫正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新郑环境保护局委托,就新郑环境保护局双洎河流域直排污水应急处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报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双洎河流域直排污水应急处理项目
2.招标编号:新财购-2017-52号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招标内容:双洎河流域直排污水应急处理;
6.质量要求:合格
7.服务周期:31日历天。
8.定标方式: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确定中标人。
三、报名条件:
1.报名企业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2. 报名企业须具有有效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污水治理相关内容)。
3.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等渠道查询)。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须知:
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投标单位报名前须在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成为会员,并携带相关证件到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局、财政局采购办办理会员审核、备案等手续,详细内容见新郑市政府采购网文件下载,申请加入新郑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流程及提供资料,再进行网上报名。
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开标时请携带以下资料到现场进行核对:
投标企业须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项目总负责人职称证、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证件原件、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上资料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五、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7年 6 月 1 日至 6 月 9 日17点止。
六、(一)本项目采用网上缴纳标书费和保证金:
1、该项目投标保证金:陆万人民币,标书费:伍佰元/份;
2、缴纳方式:以转帐形式从投标单位基本帐户转入。
3、保证金缴纳日期: 2017年 6 月 1 日至 2017 年 6 月 9 日17时前。(必须在此时间段内进行绑定)
4、标书费缴纳日期:2017年 6 月 1 日至 2017年 6 月 9 日17时前。(必须在此时间段内进行绑定)
(注:保证金支付需要按标段一次性足额支付完毕,如果多个标段,需要逐标段分笔足额支付,否则系统不能进行绑定,且保证金支付账号必须与会员库注册的开户行账号一致。支付保证金/标书费之后,需在该项目的项目信息“网上报名”一栏中,对所投项目进行保证金/标书费绑定,否则不能下载标书。详细流程见本单位会员系统通知栏)
收款单位: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新郑支行
银行账户:41001583010050203430-0004(保证金支付账户)
41001583010050203430-0005(标书费支付账户)
七、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支付标书费后自行下载。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 6 月 22 日(具体时间以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为准)
地点: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郑环境保护局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371-62689413
代理机构:河南华豫正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高女士 电 话:135265449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