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概况:
采购人名称: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
采购人地址:广饶县大王镇政府驻地
项目编号:KZZB- 2017-025#
代理机构名称:山东科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广饶县乐安大街565号401室
工程名称: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妇女儿童医院改建项目污水处理系统采购
工程内容: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妇女儿童医院改建项目污水处理系统采购项目,采购内容:采购日处理污水300m3的污水处理系统一套。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单位自筹,资金已到位。
质量要求:合格。
安全目标:合格。
二、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所报建造师具有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企业须在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
2. 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相关证明材料在投标时按要求提供);
3. 供应商必须具有所投主要设备的生产或经营能力;
4. 供应商必须具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包括拥有相应的设备和人员;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供应商2012年6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完成的污水处理系统合同金额在3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3个以上。
7. 付款方式:本工程完工、初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金额的30%;环保部门验收合格、达到使用条件后付合同金额的30%;环保部门验收合格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且审计结算完成后,付合同金额的30%;余款10%,质保期结束后一次性付清。
8. 供应商(单位/个人)到住所所在地或业务发生地的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查询。(广饶人民检察院实行网上查询,可登陆广饶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进行自主查询,网站:http://www.grjcy.gov.cn/。咨询电话:0546-3012586)。
三、报名方式及要求:
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17年06月06日08时30分至2017年06月12日17时00分到山东科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广饶县乐安大街565号401房间)进行现场报名。
供应商报名时必须提供企业有关证件原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含“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资质证书、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业绩合同】及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两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供应商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磋商小组的资格后审为准。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女士明先生
联系电话:0546-7720808 15166291030
监督单位:广饶县审计局、广饶县人民检察院、广饶县检察院大王检察室、广饶县大王镇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广饶县大王镇建设规划局、大王镇督查办公室、大王镇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