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城市管理局关于租赁移动式污水处理设备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该项目拟由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租赁移动式污水处理设备,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从2017年06月07日起至2017年06月13日止。
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满后两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吉安市政府采购办(联系人:袁主任 联系电话:0796-8219991 )、采购代理机构和吉安市城市管理局(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5979667850)。
附:
1.专家论证意见及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称;
吉安市城市管理局
2017年6月06日
采购代理名称:江西安必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恒丰花园14栋2单元9楼
联系方式:余先生 15387772211 传真号0796-8845888
电子函件:3541362489@qq.com
附:专家论证意见及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称。
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 | ||||
主管部门 |
吉安市城市管理局 | |||
使用单位 |
吉安市樟山垃圾处理场 | |||
项目名称 |
租赁移动式污水处理设备项目 | |||
项目金额 |
312万元 | |||
专家1论证意见 |
鉴于吉安市樟山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站升级改造工程已实施,由于渗滤液运到市污水处理场处理的方案无法实现,且时间紧任务急,加上雨季来临。建设额不超过总投资额的10%,按采购法规定,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政府采购。 | |||
专家姓名 |
谭成 |
职 称 |
高级工程师 | |
工作单位 |
市就业局 | |||
专家2论证意见 |
租赁移动式污水处理设备项目必须与吉安市樟山垃圾处理场升级改造工程严格配套,此改造工程已近提供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了施工单位。而且本项目涉及到防洪堤坝的雨污分流,雨季来临时间紧。市政府已批复(吉府办抄字【2017】37号)。因此,本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政府采购。 | |||
专家姓名 |
王强 |
职 称 |
教授 | |
工作单位 |
井冈山大学 | |||
专家3论证意见 |
考虑渗滤液处理站调节池外溢项目属于吉安市樟山垃圾处理场的配套项目,建设额不超过原投资总额的百分之十,且施工工期紧迫按照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并出于实施和管理的需要,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政府采购。 | |||
专家姓名 |
汪学峰 |
职 称 |
经济师 | |
工作单位 |
市政府信息办 |
项目技术参数和要求:
1、名称:集装式渗滤液处理站
2、项目报价要求
序号 |
设备名称 |
服务期限 |
运营服务费 |
进出场费 |
备注 |
1 |
集装式渗滤液处理站 |
1~12个月 |
115元/m³ |
10万元 |
运营服务期低于五个月收取进退场费 |
3、功能:用于填埋场、焚烧厂、转运站、堆肥厂垃圾渗滤液处理
4、型号:OTL-100型
5、工艺:
渗滤液
↓
电氧化
↓
混凝沉淀→污泥回注填埋场
↓
超滤
↓
反渗透膜→浓缩液回注填埋场
↓
离子脱氨
↓
清水
6、规格:处理水量:100m³/d
进水水质:COD=3000~10000mg/L
NH3-N=1000~3000mg/L
出水水质(执行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二): COD≤100mg/L
NH3-N≤25mg/L
清水产率:70%
7、组成:物化处理槽1座(9.0×2.0×2.5m)
膜处理车间1座(9.0×2.0×2.5m)
步梯及走道1组(9.0×0.75×1.3m)
生活管理房1座(3.0×2.0×2.5m)(选配)
生产管理房1座(3.0×2.0×2.5m)(选配)
8、占地:45㎡(5.0×9.0m,不含生活、生产管理用房)
72㎡(8.0×9.0m,含生活、生产管理用房)
详见附图一:100m³/d机组布置图
附图二:200m³/d机组布置图
9、电源:50kW(380/220V)
10、水源:2m³/d(DN15)
11、定员:5人(管理1人,操作3人,倒休1人)
12、周期:签订合同后需10天进场,调试需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