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大同煤制气-污水处理中试
标段(包)编号:17-CNCCC-FW-GK-0398/01
资格预审公告内容修改如下:
1、资审文件领取时间:延长到2017年06月13日;
2、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修改为:2017年06月20日 09时30分;
3、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修改为: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外小街6号海油大厦3楼303号会议室;
4、资格预审公告资格要求中,“具有环境工程专项甲级设计资质”修改为“具有环境工程专项甲级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5、资格预审公告中,注册资本金要求:“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含)”修改为“不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含)”;
6、资格预审公告中,财务状况要求修改如下:
最近一年(2016年):
“净资产:>7200万元”修改为“净资产:>3600万元”。
取消“现金比率:≥10%”的要求。
取消“资产负债率:≤75%”的要求。
“年营业收入:>2亿元”修改为“年营业收入:>1亿元”。
“净利润: >800万元”修改为“净利润:>400万元”。
注:“以上五项财务指标有四项满足要求即为合格”修改为:“以上三项财务指标必须全部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