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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中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州石化排水车间炼油污水装置一沉池刮泥机大修PC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6-13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招标编号:JZSH-FW-GKZB2017-01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排水车间炼油污水装置一沉池刮泥机大修PC承包 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州石化分公司批准,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州石化分公司,资金来自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州石化分公司维修费用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州石化分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和基本要求

  2.1项目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排水车间炼油污水装置一沉池刮泥机大修PC承包。

  功能用途:消除锦州石化公司排水车间炼油污水装置刮泥机长周期安稳运行隐患。

  规模及标准等基本情况:锦州石化公司排水车间炼油污水装置一沉池刮泥机大修(6台),详细内容见附件:锦州石化公司排水车间炼油污水装置一沉池刮泥机大修主要内容及技术要求。

  建设地点: 锦州石化公司排水车间 。

  2.2 招标范围:锦州石化公司排水车间炼油污水装置一沉池刮泥机大修工程,详细内容见附件:锦州石化公司排水车间炼油污水装置一沉池刮泥机大修施工工作量及技术要求。

  2.3 计划工期:单台设备检修1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以招标人通知为准;计划竣工日期:2017年11月15日。

  2.4 质量要求:优良。质量保修期执行国家、行业有关规定。缺陷责任期(退还质保金时限)至少 1 年。

  2.5 付款条件:无预付款,无进度款,以招标人审核确认的现场实际维修量,经审核后合同结算,凭全额发票支付总价款的95%,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一年,期满后付清。。

  2.6 计价方式:固定总价。

  2.7 最高投标限价:226.20 万元人民币。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下:

  3.2.1 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环保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 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机构),在人员、设备、管理等方面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能力。经营范围要有“环保设备制造”和“环保设备施工”的描述。

  3.2.2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 具有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3.2.4 信誉要求:2011年1月1日及以后未发生一般A级以上工业安全生产事故、严重环境事件和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无其他不良履约记录。

  3.2.5 业绩要求:2014年1月1日及以后至投标截止日已完成的水处理装置刮泥机或刮渣机安装及检修有成功业绩至少3项,提供合同附件。

  3.2.6 财务要求:注册资金不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没有资不抵债(提供完整的经审计的2016年财务报告为证,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2.7 具有为投标项目需要的刮泥机或刮渣机等产品实体生产工厂及到现场安装施工的专业人员15名以上。

  3.2.8此设备1997年安装投用,无任何图纸资料。本次检修要求整套装置不能停,6台刮泥机要一台一台倒着修。所以投标方投标前要同技术主管部门及生产车间签订技术协议。所有更换的部件,半成品件要在沉淀池切出停运提前运到现场,停产后马上检修更换,单台检修时间15天。

  3.3项目管理机构要求:

  3.3.1 项目经理具有机电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有2014年1月1日及以后至投标截止日已完成的水处理装置刮泥机或刮渣机安装及检修有成功业绩至少2项,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2、其他成员要求:安全员、相关各专业质检员必须配置并具有有效的相应资格证书。

  3.4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及中标人的施工人员需要提供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鉴证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在项目业主指定医院体检合格,经项目业主和招标人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入场施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14日至2017年6月1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重庆路2号锦州石化公司4#办公楼(商务办公楼)六楼608室,持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企业资质(其中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加盖公章并将原件扫描件发送到招标机构联系人邮箱)及“盖公章”的增值税发票开票资料确认函前来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为电子版,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

  4.3不提供邮购等其他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7月11日14时00分,地点为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重庆路2号锦州石化公司4#办公楼(商务办公楼)六楼608室。

  5.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不少于¥30000.0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形式:必须是能证明从投标人基本银行账户转出的形式。

  5.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送达。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州石化分公司

  地 址:锦州市古塔区重庆路一段2号 邮编:121001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锦州市重庆路支行

  账 户 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州石化分公司

  账 号:0708003209221035835

  联 系 人: 孙丽影 电话: 0416-4158364

  手 机: 15304165233 传真: 0416-4157435

  电子邮件: jzsunly@petrochina.com.cn

  招标机构: 锦州石化公司机动设备处

  联 系 人: 齐爱静 电话:0416-4158364

  手 机: 15304162627 传真:0416-4157435

  电子邮件: qiaijing@petrochina.com.cn

  售标电话: 15304162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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